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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吻,给他,亦是给我,仍是有说不出的感觉,可归纳为幸福?还是空气制成的只八音盒?
现在11:27,想起那晚大约发生在10:20左右,人生太多第一次,没理由都记,没理由都不记。
刚才的确认为自己在生气,所以一股脑的写出来。
其实省略号后是想说:
路和魔法由我选,当然走过来也是我自找。
恩恩,胃好疼,不愿吃药。
Acome
8.8.6
p.s. 今天忽然想起初吻,于是翻找,本来是不抱希望的,记的以前找过一次,没有找到本子,结果运气相当好的找着了,哇!谢谢。
边输入的时候,心情很紧张,随着一字一句的,将自己拽回了那个年轻又白痴的夏天,初尝情滋味,不懂又害怕,最后到吻的那一刻,啊啊的暗叫起来,好甜蜜。
事隔这么多年,依旧是记得那个感触的,如同世界上最好吃的蜜糖般的甜,如彩虹般绚烂也如云彩般柔软。
初吻,相当美丽的经历,谢谢。
他直到现在还是我最好的男性朋友,手机里留着他的新年短信,新换的手机第一个打进来的人也是他,最伤心难过的时候,总也是他在电话那头安慰着、支持着、逗我笑。
谢谢。
有这么一个朋友,好幸福。
回头看看那个本子里的短文,记录着第一次的恋爱是如何被我反复又纠结、幼稚的心给亲手破坏的……呃,用力反省,到现在,我还是爱胡思乱想啊,这个世界上,唯有爱情最让我头痛和无法解决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才这么多年下来,毫无改善吧。
呵呵,我是个感情上的白痴,蠢到家的aa啊。
p.p.s 那个时候是不露脚的,永远是袜子球鞋,总也觉得,脚是很珍贵的,非自己喜欢的人不能看的东西,哈哈,回想穿着白袜子的爪爪套着凉鞋去约会,因为没有凉鞋,还是借嫂子的,他一定觉得很窘吧?我的老天,那个青涩的我啊。
喜欢一个人,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花费了近3年的时间喜欢上他,花费近10年的时间,才在下一次的喜欢时,将这份感情给净化,哈哈,估计要到死,才会结束了。
到死呢,多美丽的誓约。
朝霞无天和李子祁,想来在上一个辈子,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感情吧,一直到无天在他面前死去,他们的契约才告一段落。
这一辈子,我们还是好朋友,我绝不会背叛你,哪怕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