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独领风骚(五)

再给妹妹买了就是!

    要多少,买多少!

    可惜,人世间的很多事情,往往就是这么个阴差阳错——该你珍惜的,你却甚至都不知道要去珍惜……

    而很多事情,往往是错过了,就不会再来。

    更有无数地误会与恩怨情仇,不也就是这么不经意地就发生了么?

    比如,现在的霍小玉。

    霍小玉此刻当真是心如死灰!

    自己刚刚心仪的男子、一直幻想着能够托付终身的“良人”,却不料想竟是如此……不堪的一个人。

    虽说在这大明朝,“恋童癖”绝对并非罪过;但霍小玉却总是觉得,象梅兰那么大的女子,根本就还是个孩子。

    张知秋今天给霍小玉的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很难受。

    当然,梅兰现在的年龄虽然不大,但也绝非很小;真要认真说起来,那也是可以嫁人的了。

    本朝法从前朝,在这最低的婚嫁年龄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前朝早在中就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

    也就是说,汉朝是女孩子六岁就可以嫁人了。

    中也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而所谓“五算”,就是要罚未嫁之人缴纳五倍的赋税——这绝对是会让一个殷实的地主之家都为之破产地税率。

    宋代则是明文规定:“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

    至于蒙古人,什么乱七八糟之事都是习以为常的,略过不提。

    梅兰今年九岁;而霍小玉,今年却已经是十七岁的“高龄”剩女了。

    ps:霍小玉携梅兰小萝莉代表“高龄”剩女求点击、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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