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鸿雁传书

几乎不出门。可我让乞丐们盯着,还是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瓜——

    赵瑾那厮,居然喜欢男人!

    也不知道那人是谁,只知道他每个月都会去揽月阁与人相会。我让沈河盯了好几天,没看清那人的脸,但这事儿错不了。

    还有一件事。

    最近京郊马场的人,往赵家跑得很勤。我和沈河乔装去探过,发现他们最近又买入很多马。这节骨眼上,买那么多马做什么?我心里总觉得不对劲,你可要小心些。

    就说这么多吧。

    你在边关,自己保重。

    旧伤还没好利索,别逞强。

    还有娘很想你,要你常写信回来。

    我也想你。

    我等你回来。

    明阳字

    ---

    石秉义看着那封信,嘴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住。

    他仿佛看见了苏明阳坐在窗前,对着满桌的纸条认真分析的样子,眉头皱着,嘴里念念有词。

    看见他打探到陆仁甲倒霉时,眼睛亮晶晶的,一脸“活该”的幸灾乐祸。

    看见他写“赵瑾喜欢男人”那一段时,一定先是震惊,然后八卦,最后想起旧仇,咬牙切齿地骂。

    石秉义把信贴在胸口,闭上眼睛。

    少爷,你做得很好。

    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好。

    ---

    “咚!咚!咚!”

    战鼓声骤然响起!

    石秉义脸色一变,猛地站起身,冲出帐篷。

    “将军!蛮子又来偷袭了!”传令兵跑过来,气喘吁吁。

    石秉义目光一沉。

    “传令下去,集合!”

    他转身回帐,抓起铠甲,飞快地穿戴起来。

    大步走出帐篷,翻身上马。

    “出发!”

    马蹄声如雷,尘土飞扬。

    大军涌出营门,奔向战场。

    石秉义策马冲在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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