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装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
他的脸涨得通红,五官都拧在了一起,活像一只被煮熟的虾。
沈澜趁他松手的瞬间,一把推开他,转身就跑。
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急促的“哒哒哒”声响,在空旷的餐厅里格外清晰。
他跑得飞快,头也不回,连电梯都没等,直接冲进消防通道,沿着楼梯一路往下狂奔。
腰不酸腿不疼,骨质酥松都好了,一步三个台阶,两步五个台阶,跑得比被金宝追的时候还快。
楼梯间里回荡着他急促的脚步声,“咚咚咚咚”像擂鼓一样,一层又一层,越来越远,越来越轻。
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跑!快跑!赶紧跑!
那个变态太吓人了,上来就强吻,力气大得离谱,跟头发情的蛮牛似的。
还好他反应快,一肘子加一膝盖,打得那人直不起腰。
沈澜边跑边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沈澜,干得漂亮。
管他是王子还是什么,敢强吻你,就往死里打。打完就跑,绝不回头。这才是咸鱼的生存之道。
沈澜跑出了酒店大门,跑进了夜色里,跑过了两条街,才弯着腰,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心脏跳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腿软得像两根面条,嗓子干得冒烟。他回头看了一眼——没人追上来,安全了。
沈澜直起腰,靠在路边的路灯杆上,仰头看着夜空,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夜风吹过,吹散了他脸上残留的热度。
他的嘴唇还疼着——被那个变态亲得又红又肿,碰一下就火辣辣的。沈澜伸手摸了摸嘴唇,气得牙根发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