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程又道:“你同邵章台是何关系?”
岑镜答:“曾为父女。”
蔡程眉微蹙,“以女告父,干名犯义,理当先杖责一百,判处徒刑。”
岑镜垂眸颔首,行礼道:“大人明鉴!邵章台协严谋反,是为国贼!按《大明律》以女告父,若父为国贼,可免女刑。且邵章台已亲笔写下义绝书信,恩义断绝。”
一旁的大理寺官员看向蔡程,道:“以女告父,确该先判其干名犯义之罪。但此案涉及谋反大案,是否判罚,需等案结。若邵章台并未谋反,则可干名犯义与诬告之罪一同判罚。若确为谋反,堂下女子有功无过。”
朱希孝亦看向蔡程,“我也认为当等案结。”
项州暗自白了蔡程一眼。这些个老东西,自己做得一团糟,却总是将仁义道德挂嘴上,干名犯义这等事,更是如洪水猛兽般半点听不得。
三方商议之下,蔡程再次看向岑镜,“此案既涉谋反大案,干名犯义且按不表。待案结之后,再做定夺。”
岑镜再次颔首施礼。
蔡程拿起手上状书,以及岑镜相关的其他卷宗,看了看,而后看向岑镜,问道:“你自称邵心澈,可户部记档,邵章台无女名唤邵心澈。你状书中,邵章台暗杀你母亲一案,何来?”
岑镜一字一句清晰道:“我母荣怀姝,乃嘉靖二十九年兵部职方司郎中荣世昌之女。彼时仇鸾暗通蒙古,外祖父发觉后深知此乃卖国大罪,便决定与几位同僚告发仇鸾。怎料邵章台看重仇鸾同严嵩关系匪浅,意欲攀附。嘉靖三十一年,仇鸾案发。邵章台为攀附严嵩,将伪造书信藏于外祖父家中,又将一批被严党藏匿的火器,栽赃为被外祖父送去蒙古,外祖父因此获罪。
外祖获罪后,邵章台诓骗母亲。以保护我们母女不受牵连为由,制造火灾,叫我们假死于人前。之后邵章台因在仇鸾案中立功,升迁回京。我们母女便一直被囚困于京郊别苑。嘉靖四十三年,我母亲意外发现当年真相,意欲告发,却被邵章台残忍灭口。我本名邵心澈,户部邵书澈之名,乃去年十一月,邵章台为我新上户籍时所改。民女所言句句属实,还请大人明察。”
一番话说罢,蔡程、朱希孝、大理寺官员协同商讨起来。商讨片刻后,蔡程看向岑镜,开口道:“你口中所言,我等会细细查证。”
岑镜行礼,“多谢大人。”
蔡程接着道:“你所言之事,可有证据?”
“有!”
说着,岑镜从怀中取出账册原本中的两页纸,娘亲的验尸尸格,以及江西查获的火铳。
从侧边条桌后走出一名官员,将三样证物取过,呈去蔡程面前。
蔡程拿到三件证物后,仔细看了看,又递给大理寺的人和朱希孝看了看。三位官员看完后,又商讨了一番。
半盏茶后,蔡程再次抬头向岑镜看来,问出几个问题,“邵章台行贿严世蕃的证据从何而来?验尸尸格从何而来?验尸仵作为何人?火铳又从何而来?”
岑镜仔细听罢,一一作答,“邵章台行贿严世蕃的证据,取自严世蕃账册。账册早已送至京城,想来不是在刑部,便是在大理寺。大人可自行比对账册所用纸张、所记字迹是否一致。”
账册约莫在徐阶手中,亦或是早已呈给皇帝。但她不能这般说。只是严世蕃的案子,已经上了台面,这些关键的证据,迟早到刑部或大理寺手中。蔡程必是不敢细问她如何接触到严世蕃账册。毕竟账册涉及徐阶。若问,便会暴露他私下的结交关系。
岑镜接着回答,“民女不才,幼时便有幸学过验尸。嘉靖四十三年五月,娘亲被害后曾亲自为母亲验尸。母亲验尸后的尸格,乃民女亲自所写。”
话音落,堂中除项州之外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