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从犬,表边地部族,不是挺好的嘛,正好符合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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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人以白银作为流通的货币,可我家里穷的叮当响,一个子儿也没有,所以在我没钱的时候,我就会去光顾曾经说我的那些人家,将他们家里的银饰全偷了去,找个当铺当了换钱。
他们对此敢怒不敢言,只是在我光顾几次后,将家里值钱的银器都藏了起来,让我找不到。
但无所谓,我先前偷的那些,足够我潇洒好几年了。
这一潇洒就是三年,这三年里,我当上了苗族族长,尽管有很多人对此不服气,但在我的“朋友们”的约束下,他们只能忍气吞声地同意。
实际上我对当族长并不感兴趣,只是觉得这个位置本来就是娘留给我的,我理应得到,还有一个就是想看到他们憋屈的模样。
哈哈,真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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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里被我光顾过的人家已经不能再光顾了,他们现在和我一样,都是一个穷的叮当响的穷光蛋,其余人家和我没有仇,我也没有光顾的打算。
相反,在我爹娘去世后,是因为有他们的暗中帮扶,我才能活下来。
在那些人的压迫下,他们并不比我过的好多少。
能够伸出一点援手,给些吃食,已经是他们能够给予的最大的帮助了。
我选择当族长,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给予他们一定的庇护。
我生来随性洒脱,这是我第一次,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绊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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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饿了好几天的肚子了,没钱,下不了饭馆,猎来的野味翻来覆去也就那几样,吃都要吃腻了。
所以,我盯上了汉人军营里圈养的鸡。
那鸡,又大又肥,一看就好吃。
我馋了。
于是,我趁守卫的士兵不在,溜了进去,眼疾手快地抓住一只肥硕的公鸡便要走。
可那公鸡叫的实在响亮,我捂住它的嘴它便使劲啄我的手,很快便有人赶了过来。
我被抓住了。
我不是不能逃,我一有蛊虫二有内力,我想逃当然能逃的掉。但不知为何,我停下了脚步。
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留下来。
我会在这里遇到很重要的人。
我被士兵压着带到了主帐,在那里,我见到了一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漂亮少年。
心里的声音告诉我,是她。
我第一次产生了交朋友的冲动。
我向她提出比试一场,她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几招便将我打趴下了。虽然也有我没使出全力的原因在。
但我敢肯定,即便我使出全力,我也打不过。
让我意外的是,在我和她交手时,我体内的蛊虫传来异动,告诉我。
她是个女孩子。
女扮男装?
我看着眼前的漂亮少年,兴味更浓了。
我明天还要来找她。
我心里想。
第二天我来找她了,她将我赶了回去,再来,又赶。
这个过程持续了整整十五次。
到了第十五次的时候,她终于妥协了。
“你到底想要做什么?”她问我。
我抱臂环胸,“交个朋友。”
“……有你这般死缠烂打的吗?”
“你这不就遇上了。”
“……”
她叹了口气,“行吧,随你。”
我比了个耶。
之后我便经常来军营里蹭吃蹭喝,不过多了一个人的伙食罢了,她就没敢我。
不过我有时候也会帮点“小忙”,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