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混的生活

热爱仿佛是写在骨子里的,哪怕这车不是他自己的,哪怕他这辈子都未必能买得起这么一台摩托,但此时此刻,他能握着车把、听着发动机的嘶鸣,在大街上肆意地绕上这么几圈,就已经足够快乐到家了。

    上车前说好的只在附近的街上绕几圈就回去,但屁股真坐上车子,感受着风呼呼吹过耳边的动静,两个人不约而同的改变了主意,乐颠颠地向着远处疾驰而去。

    等到他们享受够了,月亮早已挂上夜幕。两个人又冷又饿,没力气再大老远开回去送车,于是就近找了一家烧烤店,坐下来大快朵颐先。

    都琦显然是饿得狠了,十几串羊肉串眨眼之间就只剩了钎子,满满一碗疙瘩汤也是几口就下了肚。常河一边啃羊排一边没忍住笑出声来,戏谑地叫他悠着点吃,当心把肚皮撑爆了。

    “哎,哥,你是不知道,我这阵子真的是穷得快啃树皮了。”毫无形象地张嘴打了个饱嗝,都琦拿起一穗烤苞米,长吁短叹道:“之前我不是说过么,吴老三被赶走之后,这片的场子就都归薛哥管了。但是薛哥他不是一个人来的啊,他手下也有一帮子弟兄得安排差事。所以现在呢,就是嫡系吃肉,旁系喝汤,我们这群小喽啰,能跟着闻闻味就算很好了。”

    常河咽下一口肉,摇摇头叹道:“所以说啊,在哪混都得抱好大腿才行,不然没什么出路。要不然你也先凑合找个工打着吧,挣一天算一天的,先解决温饱问题嘛。”

    都琦眨巴眨巴眼睛,啃着苞米粒没说话。

    常河还想再发表几句高论,却忽然听见外头一阵吵嚷,似乎是有两伙人不知怎么的打起来了。

    一开始,店里头的其他人还都在乐呵呵的看热闹;可是渐渐地,随着那两伙人战斗升级,战场也逐渐转移扩大,酒瓶碗碟四处乱飞,一个不小心就有被误伤爆头的危险。于是大家顾忌起自己的安危,饭也不吃了,账也不结了,纷纷作鸟兽散。

    常河和都琦因为以前没少看人打架,甚至自己也参与过不少次,所以倒没有那么慌张,只是见有机会名正言顺的逃单,便也乐得捡便宜,趁店家乱成一团的时候也穿上外套跟着众人向外跑去。

    刚刚跨出大门,两人便看见马路边上停下一辆悍马。车门气势汹汹地打开,几个大汉拥着一个高挑的青年从车里跳出来,面目是一水儿的凶恶,其中数那个青年最标致但也最阴沉。

    这烧烤店门前好死不死的恰巧有一道台阶,那青年杀气腾腾地顺着台阶往上走,而常河携着都琦正在下台阶,所以不可避免的,两组人几乎是肩膀蹭着肩膀的错身而过。

    早在车门打开的一刹那,常河便认出那个戴着黄色墨镜的青年正是薛南珲,可是前有狼后有虎,这个时候也不能再转头回店里去了,所以他只能一边暗骂倒霉一边极力地垂下头,装作不认识对方的样子,并期望对方也不要注意到他。

    然而事与愿违,尽管他把脑袋垂得快要贴上胸口,可是在擦肩而过的一刹那,他还是感觉到似乎有一道凌厉的目光射在了身上,叫他不由自主地浑身一颤。

    过街老鼠似的贴着台阶边缘匆匆溜下去,常河偷眼往后一瞄,见薛南珲已经带着大汉们杀进店里,似乎没有闲工夫找自己的麻烦,遂长舒了一口气,放慢脚步走到摩托车旁,扶着车把叹道:“这倒霉催的,出来吃个饭也能碰上瘟神!”

    都琦虽然没有遭到瞪视,但也被那帮人身上的煞气震慑住了。小小地打了个饱嗝,他一边回头往店里看,一边嘟哝说:“妈呀,我还是第一次离薛哥这么近。你别说,薛哥身上那股劲儿真跟其他人不太一样,一看就是个当大哥的,特别有范儿。”

    常河嘴巴撇了撇,心说别人都只喜欢抱女人,就他爱对着男人屁股使劲,可不是不太一样么,缺德带冒烟的死基佬!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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