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一)

写真书上看到的女性都只有露出阴毛,并没有露出生殖器;即使看

    过A片,却也都像「SOD」

    系列打上了马赛克,所以应该算没看过清楚的女性生殖器吧,所以我就举了

    手。

    干!没想到全班只有我举手,一堆看起来就没牵过女生手的死阿宅掩着嘴用

    眼睛馀光瞟着我在偷笑。

    我想,这是不是他们故意要阴我啊?「喔,小平太配合了,老师还想说,现

    在资讯那麽发达,找不到像你这种纯情小处男了咧。」

    老师彷彿发现新大陆般调侃我。

    靠,你又怎麽知道我是处男的!啊,她刚刚有说,她是心理学博士,又是智

    商5,用看的就知道了─不过,鬼才相信;我想,她是看我一副「宅男」样

    ,用猜的吧。

    「那,小平,请你再到前面来。」

    喔,拜託,又想怎样啦,我嘟着嘴走到讲台附近。

    「请你念一下,95年7月日生效的刑法新修正条文施行前的旧法,刑法

    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喔,称性交者,谓下列性侵入行为: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

    口腔之行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之行

    为。」

    「那老师请问你,你用你的阴茎插入老师的阴道,算不算性交?」

    老师搭着我的肩膀,像是老友闲话家常般地说出这句极具震撼的话。

    噗,我听到这句,鼻血差点就喷出来了。

    刚刚摸她胸部的馀韵犹在手上,现在她又正经地从殷红的双唇间讲出那麽猥

    亵的话;拜託,你用学术的讲法好不好?是性器进入,不是阴茎插入,这样太挑

    逗了,很容易让我联想到AV女优耶。

    「算性交啊。」

    我现在因为老师猥亵的话而脑中一片溷乱,不加思索地只能顺着她的话回答。

    「那你如果违反老师的意愿,以强制力把阴茎插入老师的阴道,是不是强制

    性交?」

    老师就在我眼前几十公分处提出这样的问题,彷彿在暗示我对她做出强制性

    交的举动,我心里感到燥热难当。

    「是强制性交啊。」

    我已经快失去思考能力了,虽然眼神努力注视着老师的眼睛,眼角馀光却忍

    不住往老师姣好的身段瞟去,大脑皮层深处甚至还去想像老师的性器到底长什麽

    样子。

    「那老师如果违反你的意愿,把阴道套上你的阴茎,算不算老师对你强制性

    交?」

    听她述说着这靡的话语,我脑海中浮现的那一片遭马赛克处理过的,形状

    模煳不清的女性性器似乎也正向我的老二上接近。

    「算,算强制性交啊。」

    我感到喉咙一阵乾渴,不禁吞了几下口水。

    她一连串的这些发问,让我感到心痒难耐,阴茎也早就对这位作风开放的天

    才女老师肃然起敬,悄悄地勃了起;幸好我穿紧身牛仔裤,并没有被其他人发现

    我的生理反应。

    「你错了,你违反了罪刑法定主义中的禁止类推适用原则!」

    老师说着,拿起厚厚一本已故林山田老师的权威畅销教科书,黑白封面的

    刑法通论,就往我头上拍了下来。

    「啊?」

    我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般地搔搔我上面那个头,面露狐疑。

    干,为什麽我强制把老二塞进你小妹妹就是触犯刑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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