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我的人那么多,大家应该都很愿意。”
“尸首啊……”他不知道是有点恍惚还是最后的体力都快耗尽,声音渐次低下去,“尸首入不入皇陵都行,用火烧成灰扬掉,或者,用草席裹了丢在乱葬岗……喂,我那条杂种狗呢?丢在哪里了?”
程玦站在床前,四周响起九下敲钟,先帝大行,举国同哀。
对一个十三年不曾用腿的人来说,程玦走路走得那么熟稔着实奇怪。
他跨过满地假哭假嚎的大臣,不注意踢过好几个人头,很容易地穿过去了。
程玦走到我面前站住了。我不习惯这样的程玦,我不习惯他这样站着,不需要我的怀抱,完整的腿安在他身上很怪异,他死了也还是那副瘦削模样,果然比我高了大半个头。
“你的头。”他指指我,我摸了摸脖子,发现那根大弯刀还卡在上面,显得有些活动不便,便把头掰了下来,抓住大砍刀丢掉,再把头装回去,左右扭了扭,凑过去问程玦:“好像有点滑,放得不是很稳。现在摆正了吗……哥哥?”
我有点畏缩于在他清醒时这样叫,转念想到我们都是死人了,死人总不至于再死一次,既然侍卫没有被皇帝砍头的风险,说点什么应该也无伤大雅,便又故作理直气壮。
程玦没回答,低头看了我很久,忽然叫了我的名字:“陈珏。”
这是他第一次在没有被我肏得生气或者神志不清时主动叫我的全名,不是“喂”也不是“杂种”。
我有点发愣,不知道该怎么应,忽然看到程玦朝我张开手臂。
奇怪,我已经死了,现在这感觉是什么?没有东西在跳,但是它在跳。什么东西很吵?震耳欲聋。
我一把将程玦抱起,不再是以前那托抱孩子的姿势,现在我一手横过他的脊背、一手搂住他的腿弯——这是程玦的、他缺失了十二年的双腿,我正托着他的腿弯。
程玦很习惯地双手环过我的脖颈,手上忽然发力将我压下来,我们互相亲吻,或者说撕咬,像久别重逢的情人也像两只剩原始本能的野兽。
再说一次,我们已经死了,没有疼痛也没有情欲也没有喘息,不会哭泣不会出汗也不会流血,但是一切仍然如此叫人沉沦和着迷。
许久,程玦稍稍退开一点,退得很少,我们鼻尖抵着鼻尖,他的薄唇就贴在我的唇边,随着说话的口型互相摩挲。
已经没有温暖的感觉了,但是叫人战栗。
“走吧,”程玦说,“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