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自然的消失在人群当中,并通过准备好的交通工具离开现场。
他用相同的手法,在四年内挟持了四对母子,据他交代,除了第一对母子全部死亡外,第二和第三对母子,皆是母亲被虐长达一年后身亡,而孩子被送往陌生人家庭。至于第四对母子的下落,以及他的最后一个受害人:他的女朋友,本应该在这次他和联邦达成的认罪协议中认罪的日期里交代,但是因为他的越狱,一切搁浅。”蕾娜几乎毫不停顿的讲出来,看的出,她对弗雷德的案情的确很了解。讲完这些,她稍稍呼出一口气,然后调整了一下坐姿。
*提问:“森克·弗雷德的认罪协议,真的是由布莱克完成的吗?”
蕾娜点头:“是的。因为当时情况特殊,为了安抚受害人家人的心情以及面对第四对母子和弗雷德女友存活的可能性,当时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
罗西:“那么可以肯定的是,昨晚遇害的史密斯夫妇是第一个被送出孩子的收养人,而柏莎·史密斯就是第二对母子里被送出的那个孩子。”
蕾娜:“是的,昨天正好是她的十八岁生日。”
摩根:“那这么看来,他的越狱应该就是有预谋的了。”
蕾娜:“这个,我们只能说也许有联系,但是这个并不好确定。”
瑞德:“是因为作案模式吗?”
蕾娜:“是的,而且至今为止,并没有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个说法。”
瑞德手指交叉放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有规律的扣动:“的确,像弗雷德这种作案模式的确有些奇怪的地方,一般来说,像这种母子绑架案,如果目标是母亲的话,孩子会被视为一个累赘,在目标到手后就会被杀掉弃尸。也就是说,弗雷德的第一对受害者是符合模式的。但是,自从他的第二对受害者开始,他却完全改变了手法,一般来说,罪犯的第一个目标是最有意义也是最重要的,他犯案手法的特征和个性,基本可以从第一个目标里头找得到。但是,弗雷德却从第二个目标开始,改变了自己的作案特征,并将它一直延续了下去。
每一个母亲,他都将她们秘密关押,并虐待了八个月至一年,而且除了他的最后一年之外,他都保持着每年一对母子的频率。而且发难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和意义的线索、证据、和目击证人。而且直到他自首之后,这一切才被揭露出来。在这四年之中,没有一个受害人的尸体或是线索被人们发现并警觉,而且最重要的是,他选择的目标分布在伊利诺伊州的各个城市,但是却没有跨州,这说明他自己非常清楚,他并不想惊动FBI,而以普通警局的资源和力量,是没有办法对他造成任何威胁。
这一切可以说明,他是一个冷静、沉着、有缜密的分析力和洞察力的高智商罪犯。他对自己和对外界的事情有着无与伦比的控制力和掌控欲,他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也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而且他的知识储备足以让他拥有足够的反侦察能力。”
讲到这里,瑞德把手从桌子上垂下来,向后一靠:
“一般来说,虐待母亲,杀死婴儿,说明他对两者都有憎恨之意,他对两者都要进行惩罚,但是却偏偏从第二对母子开始,他没有杀死婴儿反而将他送了出去,一般来说,这是一个拥有悔意的表现,说明他想保护这个婴儿,对于这样的罪犯来说,这非但不是一种案件的升级,甚至是一种大幅度的降级,或者说是退步。
而至于昨晚的案件,则跟他之前的模式比较起来,更是南辕北辙,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哇哦~~”瑞德的表现让蕾娜颇为惊讶。
“习惯就好。”*早已见怪不怪。
“早已闻名,只是亲自经历一下,还是很震撼。”蕾娜摊手。
霍齐:“我想这些答案,等到了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