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住的服务员,就是要我卖屌。”
狗子有些动容,“我就随便问问你不用说这么多的”
果然年轻人就是单纯,这么容易感动。想,嘴上却说,“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的。”
当然,客人是不知道的。为了让欧洲王子的人设更加立体,老板掏钱给做了微整,原本是国字脸,削了腮帮子变成长马脸,原本是单眼皮,割了欧式双眼皮,头发染成金棕色烫卷了。这样的王子怎么可能是村儿里的书呆子呢,肯定得有个混血血统啊。至于为什么会在夜总会卖身?那就是小时候旅游和爸爸妈妈走散了,在孤儿院长大,还因为长得好看被同龄人欺负这样最能够勾起姐姐们阿姨们的怜爱了。
甭管真信还是假信,至少混血小王子比失学小伙儿显得高级得多。
黄毛后辈也一脸感动,“雷哥,我就不知道啊。你演得太像了,我以前真的以为你是日俄混血呢!”
维持着礼貌性的笑容,“谢谢夸奖。”
为了逼真,老板还请了老师教他日语和俄语。为什么不教英语呢?一来,作为学霸(至少是县一中第一名)英语还是不错的,也就口语差一点;二来,英语的口音短时间很难纠正,而面向的顾客有钱有闲,本身不乏留过学的,要是英语口音太很容易露馅儿。
黄毛就是有点没心机,初中成绩不好读了技校,出来也不想再学东西了,即使整了容,不学外语不学礼仪,装王子也不像。所以是这些年夜总会男公关里面,老板“混血王子包装计划”唯一的成品,加上情商高技术好坚持锻炼身体,从入行第二年就霸占了少爷们的收入榜首。
当然,店里花钱培养他,可不是奔着亏本去的。他没有拒绝客人的权利,不管是小姐姐还是老阿姨,提枪就上,硬不起来吃药也得上。生意最好的时候,他喝酒喝到胃出血,以至于现在年纪轻轻就不敢吃辣火锅;接过闺蜜团,五个人一起买他一夜,射到最后两眼发黑,差点猝死。
另一边,新娘的父亲把穿婚纱的女孩交给新郎,宣誓,拜天地父母终于,新娘换了敬酒服,老板夫妇开始给宾客敬酒。老板年纪也不小了,之前年轻拼事业没少喝酒,现在自己做主了,当然婚礼也不想被灌酒,所以准备的是香槟。
老板敬到这一桌的时候,虽然大家现在已经不在他手下干了,但当时的余威尚在,也还是礼貌地祝他新婚幸福。只有狗子,什么话也没说,恶狠狠地瞪着新娘,老板碰杯时候特别用力,甚至让酒洒了一半。
狗子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他比一米八左右的老板还高一个头。现在要是让老板牵着被绳子绑着的狗子出门,哪怕是狗子跪着老板站着,可能也会有人认为狗子是一奴老板是零主了。
自认为理解了老板的心理。虽然他不是圈的,但他想,常理来说,主都不喜欢奴比自己高大壮吧,除非有的主口味特殊,觉得驯服肌肉猛男更有成就感。
但他猜错了。
老板和老板娘很快去下一桌了。宾客们也开始吃菜聊天,只有狗子什么菜也不吃,一杯杯地喝酒。虽然香槟度数低,也禁不住他喝得多,更何况他不像这样练过酒量。
也不劝他,因为他正打着坏主意,准备等青年喝醉了,好把他拐回家。
微醺之后,狗子打开了话匣子。
“王兴旺,他就是个王八蛋!”狗子满脸通红,拍着桌子骂道。
“他怎么王八蛋了?”引诱着他说话。
“他这边结了婚,还想让我当小三!”狗子眼睛湿润了。
“哇哦~”旁边的理发师后辈下巴都要掉了。他们都以为是老板因为嫌弃狗子长残了,主动甩掉了狗子,没想到是狗子主动分手。
“那确实混蛋。”附和说。“所以你之前对他是动了真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