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上 三十七 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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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轲粗枝大叶,完全没有意识到忘机的情绪变化,他拿出酒袋,这是夜星这次带来的一点点双月酒,送了他一小罐,一口鱼肉一口美酒,十分惬意,要是再有点小曲儿,就完美了。

    这不是有现成的么?忘机轻轻一笑,抛开那些情绪,她说过不后悔的,像是被荆轲的无忧无虑感染,她起身取下马背上挂着的琴。

    素手轻扬,音符如雨泄般叮咚流出,悠远中透着一丝轻快,抑扬顿挫,古琴本身厚重的音质与乐曲不经意间透露出的灵动相得益彰。

    荆轲沉醉,他闭上眼,不知是手中的酒醉人,还是美妙的音乐让他心醉,一曲奏罢,他感叹道,我曾有幸听过旷修先生的音乐,可是今夜魏姑娘所奏,丝毫不逊色于他!

    旷修先生技艺超凡绝伦,诚于琴音,我不过是小小的爱好,荆大哥别说笑。忘机谦虚一笑,琴曲古今有别,她自认为占了后世他人的创意,所以让人耳目一新,对于旷修这样用尽生平只钻研一门技艺的人,才值得尊重。

    荆轲吃饱喝足,突然一拍大腿,小妹,你为人直爽,懂酒,懂音乐,左右你大哥,大哥这么叫我,不如我们义结金兰,让我正式认你这个妹子。

    作为我自己,自然愿意同大哥结交,但你是墨家统领,而我是夜星的统领。忘机先是正色道,然后脸上多了一分俏皮,但大哥若与小妹投缘,是不是真正的义结金兰,也不重要,对吗?

    荆轲哈哈一笑,又喝下一口美酒,哎,实在是难得遇到一个懂酒,懂音乐,还谈得来的朋友,不过你说的有道理,不跟墨家打交道的时候,就叫我大哥吧。

    他平时没什么爱好,就是练武,喝酒,听小曲儿,旷修虽然弹得一手好琴,性格却老成古板,不爱喝酒,陪他喝酒的那群朋友却无人懂音乐,实在恼人。

    会遇到的,天下之大,一定有一个既会喝酒,又会弹琴,嫉恶如仇,能陪大哥行侠仗义的人存在。忘机笑笑,倘若真有这么一个人,她也会很感兴趣,放下琴便拿起剑,一文一武完美相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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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前面就是农家所在地,大泽山。荆轲指着前面绵延起伏的群山。

    农家的据地范围竟然这么广,他们有多少弟子?忘机皱眉,抬头仰望着大泽山,楚国竟然放任如此多的民众在此割据一方,这真的合理吗?难道就不怕这里变成一股反叛势力?

    农家可是号称十万弟子,虽说有些夸张,不过几万人是有的。荆轲耸耸肩,边说边下马,行踪肯定被农家的岗哨发现了,找个地方待着,等他们去通报。

    果不其然,立刻就有穿着粗布衣服的人靠过来,其中一个面色谨慎的上前询问忘机他们,敢问二位,来我农家有何指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准确的找到大泽山内部,眼前的男人虽然十分放松,但背后的剑即使未曾出鞘,也已经锋芒毕露,值得礼遇。

    墨家荆轲,来拜访侠魁。荆轲抱拳,打扰了。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荆轲先生,劳烦您两位在山脚下稍作休息,我这就去通知堂主。这弟子的神情立刻软化了不少,墨家与农家关系向来不错,荆轲又是常常与农家打交道,江湖上还不至于有人敢到大泽山来冒充荆轲。

    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男子走过来,衣襟上挂着七星珠草,他五官端正,给人一种正直沉稳的感觉,挥手屏退众人,不必了。

    好家伙,几个月没见,你就变成堂主了,恭喜你啊!荆轲大笑一声,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拍了拍男子的肩膀,然后对着忘机说道,介绍一下,他叫陈胜,是我的好朋友,现在是魁伟堂的堂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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