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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正是有内涵的年纪哩。你瞧瞧庄子上的丫头们,瞅我一眼,那眼就粘我身上拔不出来呢。”

    林央道,“那肯定是跟我并排走的时候吧。”

    水伯笑抽林央后脑勺一记,“去去,想个法子怎么叫你老子把你弄回家族去。这年头,没个出身来历,可不好造反。”

    下午,知趣见凤鸳捏着鼻子端了碗红乎乎的东西往林央屋里去,知趣闻到一股子血腥味儿,唤住凤鸳问,“这是什么?”

    凤鸳道,“猪血。”

    “干嘛使的?”

    “我家少爷说他现在的祖母快过大寿了,他现在的爹是大孝子,又重名声。文人爱名,少爷准备抄着血经送回去,也好叫老头子把他接回去,谋个出身呢。”凤鸳素来爱美,身上每天都熏的香香的,哪里受得了这猪血味儿,已经皱眉N次。

    知趣摆摆手,凤鸳就去给林央送猪血,抄血经书了。

    不知何时,林央已经长成了与知趣一样高的男人,少年的稚气已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男人宽阔的肩膀。林央很顺利的回了林家,分分秒的斗败林家那些寻他不是的人,再让水伯客串老神棍,戳穿了当年有人造谣说林央命数不好的阴谋,从而成为林家最出众的男丁。

    的确出众。

    林央身高八尺,宽肩细腰,高大矫健,只是他一张脸实在生的姣好如花,初时难免受人轻视。不过,林央徒手便可伏虎杀狼,他身上带着些淡淡杀伐之气,故而使人不敢有半分轻视。

    有出身有本领的林央,很快谋了个差使,带着知趣一行去了南炎洲西北关防,职位不高,妙在军中任职,有点儿小小兵权。

    水伯道,“刀枪,就是地位。”

    水伯造反经验丰富,但有句老话,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连水伯都得说,“林央天生就是这块料。”

    能狠能忍,对于他人的弱点有极敏锐的观察力。

    林央第一次令知趣刮目相看在于,他杀死了一个“仙师”。

    这个“仙师”自然不是神仙,大约是凡世的修真者,约摸炼气二三层的样子,凝水诀、锐炎诀摸了门,口喷火球,手送清风,被来犯的敌军引以为“神仙”。

    林央亲帅大军,杀尽来犯敌军,再引重弓,连珠三箭!“仙师”用术法避开第一箭、第二箭后,第三箭时法力不济,一箭穿心而过,钉死在地上!

    此一举,全军震动!

    林央身上的戎装半边披红,凤鸳尽心尽力的服侍他家凤神换去重甲,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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