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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时,他单肩背着书包,校服外套随手一搭,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就差嘴里叼根烟了。他仗着个子高把胳膊自然而然地架在朋友肩上,三五个人一齐向外走。

    所有人都爱他。

    我们从来都不是一类人,我很羡慕他。

    我的世界不大,而他是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一个。

    周一早上的升旗仪式,我能凭借一个后脑勺就认出他来。他的字迹,他爱吃的菜,他常穿的球鞋牌子,他的一切一切我都知道。我对篮球不感兴趣,但是我看NBA,什么队伍、什么比赛、什么球星,我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却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说给他听。写满了就被扔了的笔记本、运动会时别在身上的号码牌,还有那件被我偷走的球衣,都是我的战利品。

    我像个变态一样默默收集他的喜好,偷偷地看着他。

    他去打球,我不敢跑去球场上看他,就站在教室窗前远远地看。上课时只要后面有人大声说话,我就装作不经意地回头,视线飞快掠过他的脸,不多停留一秒。一秒就够了,足够让我看到他在做什么,是歪着头面无表情地看书,还是嘴角噙着笑在与旁边的人悄悄说什么。每一次回看,都是心惊胆跳的冒险。我害怕,我怕眼神的热度可以烫伤皮肤,他会发现我那些见不得人的心思。

    我在单方面的恋爱里发起了高烧,为他写情书,写好初稿,修改一遍,再用钢笔在信纸上仔细誊写。永远都不会寄出去的情书,藏在我的柜子里,攒了厚厚一叠。

    如果可以,我想亲吻他的眉眼,说一句喜欢。

    但我也是一个男生。

    我的喜欢,注定是见不得光的地下活动。

    第二章

    原本我以为我们就是这样了。我就这样看着他,什么也不做,看着就好。同学三年,然后各奔东西。

    没想到在一次月考后,例行换位,我们成了同桌。

    班主任想出个俗到不能再俗的烂主意,“一帮一结伴互助学习”。我们都是男生,又是室友,就被凑到了一起。

    他很懒。

    平时不做作业也不看书,考前临时抱佛脚,成绩勉勉强强处在班级中上游。

    “高三是至关重要的一年”,老师和家长翻来覆去地说这句话。体育课没了,篮球队的活动没了,运动会也没有高三生的份了。他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很快就收了心。

    当他问我能不能帮他个忙的时候,我想也不想就说了好。

    对别人来说噩梦般的高三,对我来说是甜蜜的一年。

    他需要我,我很高兴。

    他皱着眉想事情,眼睫低垂,嘴角绷成一条直线。大抵认真的人都是好看的,这时候的他有种说不出的性感。我们讨论一道题该怎么做,他不自觉地贴近我,淡淡的皂角香气与他身上的热隔着短短距离侵占了我的所有感官。我佯装平静,放在桌子下面的左手握成拳再张开,张开再握紧,手心里都是汗。

    他比我聪明,对学习上了心就慢慢追上了我,我们在成绩榜上的名字越挨越近,但他还是一遇到难题就来问我。我们在晚自习之后还会在教室里多待一会,东扯西扯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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