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没有成年,穿着白T和牛仔裤,身上散发着奇妙的清冽香气,束起的头发在昏暗的灯光下呈现一种暗玫瑰色,显得脖颈格外白净,硕大的墨镜挡住了大半边脸——真够怪的,这么黑竟然还要戴墨镜——但那艺术品般的下颌曲线,形状较好的嘴唇和笔挺的鼻梁却说明了,这毫无疑问是一个尤物。
一个Beta,或者更妙,一个Omega。
难怪会被骚扰。
长成这样就不该来这种地方泡吧。这里可不是什么大学生的兄弟会。人贩子和皮条客加起来得有一打,羊入虎口,还想全身而退吗?
“哥们,你能看得到我衣服后面的字吗?”那个青年没有理身旁的的壮汉,反而转头问起了他。
本杰明眯眼一瞧,不由得满头黑线,那白色T恤的后背上写着大大的“GO FUCK YOURSELF”
“穿成这样,就不该来泡吧。”他评论道。
“恰恰相反,”青年咧嘴一笑,“不穿成这样才泡不了吧,大部分人看到这几个字就会自动走开了。”
“可惜你今天的运气似乎不太好。”本杰明说。
“是啊。”青年附和道。
两个人一来一去,视壮汉为空气。壮汉被晾了半天,终于恼羞成怒:“大爷请你喝酒,你不要不识好歹!”
“我要是不喝呢?”青年也不生气,只是把啤酒杯往吧台上一放。
“你!”大汉揪起他的领子,瞬间把青年从位子上拎了起来,紧接着硕大的拳头呼啸作响冲着青年那张漂亮的脸而去。
一时间酒吧里所有的人都朝这边看来,但谁也没有挺身而出。
不法之地,明哲保身才是行事准则。
谁都以为年轻人会皮开肉绽地被皮条客拖走,但下一刻,所有人都跌破了眼睛,只见这个年轻人轻轻松松地抓住了壮汉的手腕,好像那不过是一根竹签子。
“我只是来喝个酒。”他说,声音悦耳却令人心底发寒:“不想动手,明白了吗?”
和他漫不经心的语气相反,壮汉的手腕发出了咯咯吱吱的可怕声响,与之配合的是他痛苦扭曲的神色。众人一下子明白了——这哪里是个Omega,只有Alpha才有这种力气。
大汉冷汗淋漓,慌忙点头,青年于是放开他的手腕,坐回了原位,接着一口口呷着他的啤酒,嘴角溢出愉快的笑意——他表现得好像一只餍足的猫咪,十分令人心痒。
本杰明意识到自己看走了眼,青年并不是一只小羊,他根本就是一头猎豹。
很久没有见过这种有意思的人了。他忽然起了兴趣:“我劝你还是收敛一点,他们都有组织。”
“这里人贩子很多吗?”青年问道。
“你不知道吗?”本杰明放下酒杯,“整个地下城都是星盗、军火商、人贩子、盗贼和黑市商人的领地。这里三教九流的人全有,就是没有守法公民。”
“什么?!”青年像是吃了一惊,“这里不是地下娱乐城吗?”
本杰明一阵哭笑不得,原来真是个走错的。
“喝完这杯,就回去吧。”他劝道,“一个守法的好人不该来这儿。”
“难道一个厄尔斯人就该来这里吗?”青年貌似不经意地说。
本杰明立刻警惕起来。
“别误会,”红发青年笑着解释,指了指他的手腕内侧,“我有几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是厄尔斯人。”
本杰明不着痕迹地转动手腕,已经过去太久了,太久没有与帝国的普通人打交道,以至于忘记了这个烙印。每个厄尔斯人在出生的时候都会被烙上一串数字作为他们的编号,在帝国的数据库里,他们永远只是数字,而没有名字。
“范伦。”他大约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