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鲜血,这也是无可避免的事情。
可是在逃出来然后被重新抓住前遇上了带着年仅四岁小女儿的Smith夫妇后,程晓风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为了孩子放弃优渥的工作和舒适的环境,抛下一切逃离自己所居住的高档街区——丢下面子跑回老家去求助自己父母的夫妻。
就连Frankie都因为在敏锐的察觉到了人类会变成食物的趋势下,不惜背叛自己兄长和妹妹的愿望,也要将他们变成吸血鬼。
“我才不会让自己的孩子永远长不大呢。”
Mary抱着自己的女儿May,非常骄傲的抬起头。
她整个人在阳光下散发着不容亵渎的光。
程晓风和John互相看了一眼,把Smith夫人和她的孩子带回了车上,然后Mary一踩油门,根据着程晓风的指路,飞速的开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
“形势还没有坏到人类被所有国家,都给当成食物的地步。”
John看着路上捡来的报纸,忧心忡忡的对着拿着笔记本不断敲打寻找最新资料的程晓风说道。
程晓风没办法告诉他们自己为什么那么清楚每一条不可思议的逃亡路线。
难道要说,自己曾经和一个对于杀人没有罪恶感的人,一起在美国流窜逃亡了整整六年多吗?
在面对永生不死和不会受到致命伤害的诱惑下,有几个人不会放弃能够在阳光下生活的权利呢?
在她在跟随Smith夫妇一起到了位于加拿大的农场老家后,John的父母虽然是脾气古怪的让人难以忍受的老古董,可是他们比大理石还要顽固的头脑,让他们坚定拒绝了变成吸血鬼这种“愚蠢而又毫无意义”的物种。
程晓风觉得比起面对吸血鬼,她宁愿去和老Smith夫妇一起去研究该种些什么容易收获的食物才能渡过这个冬天。
比起相信很快就成为泡沫的“人类和吸血鬼可以共存世界”的理想王国,程晓风更加相信很快——人类就会变成大部分不愿意选择靠提供血液活下去的肉猪。
变成吸血鬼有多方便呢?
找你的父母,找你的朋友,找你的上司下属……
总归有谁会心软的把你变成吸血鬼里的一员的。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