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

    我遥望着远处,轻喃喃道:“我知道。”

    我也曾经有过,心里只满满装着一个人的感觉。是非对错,恩恩怨怨,这世间上所有的一切诱惑,只要和心里的那一个人一比,全都变得微不足道。不管在什么样的困境里头,还是受着非人一般的折磨,我只要想到他,我就算是苟且偷生,也要活着再见到他一眼。

    那是在我被慕无尘毁去剑灵、擎下俗界以后,所发生的事情了——

    当年,我坠于一个山林里,身上的青衫满是血迹和泥土,我就卧在泥中,任日晒雨淋,整整三日,连抬起手指的力气都没有。过了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没有死。后来,是我自己爬了起来。我拖着沉重的身子,废了很大的力气,找到了一处洞穴。我把自己藏在那里,浑浑噩噩地又过了好一些天,最后,我才不得不接受,自己变成了一个妖的事实。

    当时,我的剑灵被毁,要不是护身咒在临危时护住我的灵脉,我这些年的修为,差点就全废了。那会儿,我的心满怀着恨意和不甘。我恨那个陷害我的魔修,是他杀了袁飞嫁祸于我,害我至这副天地。我恨天剑阁上下,他们只因我是妖,就断定人必定是我所杀害,让我背负所有的冤屈和骂名。我也恨慕无尘,是他亲手斩断了我的本命剑,将我逐出了天剑阁。可我最恨的,还是我自己。

    皆因我是一个魅妖,我犯下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罪孽,为了守着这个秘密,我无法自证清白,使得他们都误以为,真是我杀害了自己的同门师弟。

    我在那个洞穴里养伤养了好一时候,我头一日下山时,就杀了人。那是几个流寇,当时他们正劫掠一辆马车。他们杀了那户人家的男丁,还意图奸淫女眷,我一出手,就手刃了那些贼人。

    “是是妖!”我听见有人尖声喊道。我分明是救了他们,可那些人看我的眼神儿,比看着那些山贼还要恐惧,“妖是会吃人的,他、他会吃了我们的!”

    我这才总算知道,在这天洲仓土,无论是天上还是俗界,都没有妖的容身之处。可笑的是,我其实也曾经和他们每个人都一样,看不起妖,到头来,我自己还是妖族里最为下等的、以男人精气为生的魅妖。

    又吃了几次亏之后,我就渐渐明白了。我若要在这凡间里安然行走,就不能让任何人发现,我不是人类。

    我到哪儿都披着斗篷,竭力隐匿自己的妖气,好在俗界里气息繁杂,烟火气太重,要一眼就把我给看穿也不算易事。这对我来说,有好处也有坏处,俗界里灵气匮乏,我的伤势恢复得极慢,又要克制防备被其他人发现身份,一路下来,都像是在四处躲蹿。我从一个人人憧憬的天剑阁剑修,堕落成不受人待见的魅妖,在这半年来的每一天里,都过着见不得光的日子。我的这种体会,又有谁能够明白。

    我辗转多日,来到了宛州城。在人越多的地方,妖气就越容易隐藏。我走进了一家药铺里,将自己从山里头采到的草药拿来换银钱。那掌柜一边点着药材,一边暗悄悄地打量着我,我也知道自己看起来有多古怪,这么热的天,我却把自己给掩得密不透风。]

    “一共一两二十七钱银子。”我也不管有多少钱,这些都是身外之物,我只要能活下去就好。我攥着这点钱离开,很快地混入了来往的人流当中。

    在这天洲俗界,不少人都向往着修行。除了到处可见的散修之外,市井还有不少人贩卖一些有助修炼的灵物。

    热闹的街市上,有个散修正在吆喝:“快来看看,我这儿都是难得的东西,蓬莱山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天洲第一大宗天门宗的地盘!从他们手里走过的东西,买回去肯定不会错——”他这句话引来了不少人的驻足。这天洲仓土,三宗鼎力,俗界的凡人谁不感到好奇,只要一听说是仙人之物,都恨不得多买几个攥在身


    【1】【2】【3】【4】【5】【6】【7】【8】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