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说”
小麦拖着玉米,向他大吐暗恋苦水。
小麦和甜菜是邻居二蛋家种的两种作物,也是玉米最先认识的两个好友。
其实很久很久以前,小麦就对甜菜这个傻傻的姑娘暗生情愫。但是小麦和广大的男青年一样,对自己的恋情惴惴不安。表白吧,若是她应了,那固然是再好不过的;若是她不应呢?只会徒增尴尬罢。况且俩作物种的田离得这样近,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后再见到只能演哑剧,还不如直接自杀得了。
于是小麦便选择了一种自认为很暖男的告白方式:陪伴。大伙儿不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吗?陪着陪着,说不定感情就培起来了呢?
小麦算错了关键的一步,步步皆错。
甜菜觉得这个作物好温柔哦,有什么事都能找他嗑,有什么苦都能和他说,于是从善如流地给小麦发了一张好人卡,以兄妹互称。
以兄妹互称也行吧,毕竟她还在就有希望。
但是啊但是,偏偏就像俗套的言情小说一样,二蛋家北面住了个落魄的白面书生苟富贵。偏偏这个白面书生有事没事助人为乐。偏偏这个助的对象是甜菜——二蛋有次出去城里转悠,让他帮甜菜引水。
这一来二去的,甜菜就被他一天能灌两次水,大气都不喘一口的男子气概所折服了。
菜田是湿润的,甜菜的心田更润。天天趴在苟富贵的田垄边,眼睛疯狂冒桃心,就差挂条写着“苟富贵我宣你”的横幅贴在二蛋房子上。还时不时和小麦分享她的爱意。
甜菜的爱情是大胆而又酸甜的。她一有空就爱化成人形为苟富贵收拾家里细长,为他扫地拖地,让他能在一天的劳苦后一杯暖暖的茶。尽管每次都会累到灵体痛苦地在地上只能匍匐,但甜菜愿,她最讨厌的就是光说不练假把式,事也是,爱也是,能够为他付出,她的心里才踏实。
苟富贵也察觉到不对劲,但这货对田螺姑娘的故事深信不疑,居然开始感谢起水田里黏腻恶心的螺,于是不抑田螺,养的那些螺又肥又大只,附近的作物被螺咬得叫苦不迭,唯有甜菜还在吃吃地笑。
小麦听在耳里,看在眼里,心里头拔凉拔凉的,但还要坚持自己邻家大哥哥的人设,给甜菜的恋情加油,他想拱的白菜要去拱猪了,麦生如戏。
他满心怨念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像甜菜一样也眼巴巴地望着。
甜菜到底是个直爽的姑娘,她约了小麦帮忙,明天就去苟富贵家化身人形表露心意。
玉米听着小麦悲苦地说,刚想张口骂他怂货,转念又觉得自己没有资格。
那一日到了,甜菜乘着太阳将起,田里水汽弥漫的时候,拉着小麦抱着一台老式播音机就往苟富贵家赶。依苟富贵的习惯,每天这时候他都会出门喂猪。
苟富贵在一片烟雨朦胧中,带着未消的困意隐约看到他家的田地里出现了一位红衣女子,怪渗人的。但苟富贵心粗胆大,也不觉害怕。
他朝那女子,也就是甜菜,走了过去。他看到女子一身劣质窗帘布做工的欧洲老式睡衣,两条红绳绑着的大麻花儿很是接地气,衬得本就不出众的脸又村又土。正打算向她介绍村口光头刘师傅帮她理发的时候,甜菜正一脸欲说还羞,含情脉脉地盯着他看。
甜菜往前迈了一步,手倏地覆上了苟富贵的手。
苟富贵低头,心想:虽这女子的发型和衣品都不咋地,但这双手是着实好看。
珠圆玉润,温温滑滑,唯不足的是上面那突兀的一个水泡——那是甜菜之前帮他烧水的时候不慎烫的。
细腻白嫩的小手因它主人的羞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粉红。苟富贵想起了以前下馆子吃过的白灼猪大肠,胃部一涩,还没吃过早餐的他的肚子发出巨如雷鸣的咕咕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