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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一人一床、被、子,外面盖了一、床、大、被,枕头也是一人一个。

    还好还好。

    如果里面也是一、床、被、子的话,童宣无论如何也大方不起来,不知要怎样扭捏呢。

    喝喜酒的人说了那么多段子,影影射射的,在脑子里怎么也挥不去。

    那些人真是讨厌。

    童宣闭上眼睛想道。

    林媛并没有吹灭蜡烛,而是翻了个身,单手托腮看着看着童宣清秀荏稚的小脸,半晌道,“小童?”

    童宣早就感觉到身旁人的目光,闻言睁开眼,“嗯?”

    “为何立誓终身侍奉莲净?可是卖、身与她了?”

    童宣摇头。

    这个,要怎么说呢?

    师父死后,她用擀面杖撅着小包袱下山,结果走了一个多月都没走出那道山脉,饥一顿饱一顿,每晚都会被山林中野兽的吼声吓醒,战战兢兢,忍受着漫长到一眼看不到边的孤独,暗暗立下重誓,下山后遇到的第一个人,不管是谁,都要扑过去抱大腿认祖归宗,从此不离不弃。

    学的是小鸭子。

    刚孵出的小鸭子,看到的第一个身影,不管是大白鹅也好,还是小男孩也好,都不容置疑地认做自己的母亲,从蛋壳里挣出来后,便“嘎嘎嘎”地跟在母亲身后寸步不离。

    后来遇到了莲净和重玲,就跟着她们走了。

    就这样。

    如果照实说的话,媛媛一定不信吧?

    ☆、第13章 小包袱使劲儿抖一抖

    见童宣迟迟不开口,林媛微微拉拢了上下眼睑的距离,嘴角柔软的弧度也消失不见。

    呃,媛媛生气了。

    相处几个月来,还是第一次生气。

    很少生气的人,一旦生气,后果便很严重。

    童宣吓的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连师父遭到天诛都没有隐瞒。

    “后来遇到大小姐和重玲,大小姐当时因家中变故,终日郁郁寡欢,没有胃口吃饭,喝了我煮的一锅汤,胃口便好了起来,便要收留我,而我之前也立下誓言,于是便跟着她们走了,本来大小姐的全部家当都装在一辆马车里,走到哪是哪,我见不是头,便劝大小姐趁手里还有些银两,置下房屋田产安定下来,大小姐点头称是,于是在山河村买了这座院子和屋后两亩旱田。就是这样。”

    “……你立的誓也太荒唐,幸亏是遇到大小姐,若是遇到歹人,欺了你的身子,将你卖到青楼,终你一生也难以走出泥沼。”

    童宣激凌凌打个冷战,“呀,我倒没想到这层。”

    林媛见这后知后怕的样子,忍俊不禁,勾着唇角道,“真是傻姑娘。”

    大概这就是世人常说的傻人有傻福吧。

    如此单纯,干净,心思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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