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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个子稍矮些的少年。
他一身美式潮流红t恤和宽松牛仔裤,耐克鞋,纪梵希的墨镜倒挂在后脑勺,左手闲闲插兜,另一手握着罐插塑料吸管的冰镇可口可乐。
那只手腕很金贵,戴着一条钩织着黑檀木与金刚杵的暗绿色编织手环,和一只银色的爱彼手表。
何湛程他们这边过分热闹了,那三人很快注意到他们,不约而同扭头朝这边望过来。
第一个男人瞥见他怀里的女人,眉梢一挑,笑意更深,说话也劲儿劲儿的:“哟!”
第二个男人一见他,立刻惊喜出声:“三少!!”
第三位少年翘起嘴角,眼底笑意浮起,扬着胳膊朝他招了下手:“hi!三哥,long ti no see!”
戚时,裴玉,何厉风。
何湛程立刻皱起了眉。
裴玉一看见久违的心上人,感动得眼泪都飙出来了。
想起这阵子在美国受过的苦,那更是如同见到了亲人。
忙不迭捻灭烟头,拔腿就朝人奔过去,完全顾不得身旁老板突然黑下来的脸。
何湛程被裴玉这几嗓子嚎得头疼,见人如野人冲刺狂奔而来,忍不住脖子一缩,连忙摆手停止。
“站住。”
裴玉紧急刹车,维持着咫尺之距,不敢再靠近。
眼巴巴站人面前:“三少,你怎么跑这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