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时间。

    店里很拥挤,各色各样的花簇拥着绽放在极其有限的空间里,香气混杂,实在称不上好闻。

    “先生买花吗?送给什么人呢?”店员热情地迎上来。

    “随便看看。”梁豫答。

    他没有买花的打算,也并不认为这种生命周期短,且只有观赏性的植物摆放在家里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店员很会察言观色,她注意到梁豫的目光若有若无地往向日葵上瞟。

    “这是新到的绿心向日葵和奶油向日葵,在我们店里销量很好。”

    “向日葵的花期一般都很长,如果希望保存的时间更久一些,我建议您搭配几朵花骨朵。”

    店员麻利地抽出一支将开未开的向日葵,展示给梁豫看,“像这样的,您带回家养几天,它就会慢慢绽放。”

    大概是这位店员拥有让人无法拒绝的高超推销技巧,总之,从不买花的梁豫在这一刻罕见地对养花这件事产生一点神往。

    如果这个店员愿意去胜鼎应聘一份销售岗位,或许销售部很多人将会因此失业。

    结完账的时候,店员很负责任地嘱咐梁豫:“最好要摆在有太阳的地方。”

    只是一束花而已,养护起来竟也这么麻烦。

    围巾,手表,小狗

    梁豫走进安心宠物店的时候,比时桉更早发现他的是淘淘。

    时桉不在收银台前,大概率在操作间工作。

    彼时,淘淘正在地上圈起的围栏范围里撒欢,听见有人推门进来之后先是“汪汪”叫了两声以示警告,在看清来人是梁豫之后,叫声很快变成了“嗷嗷”。

    淘淘一边哀嚎一边疯狂扒着围栏,恨不得立刻冲出来跳进梁豫怀里。

    实在令人费解。

    梁豫不过才养了他几天,为什么这只狗看上去对他感情这么深。况且,这都过去几个月了,它在见到梁豫时,竟还能这么兴奋。

    《爱宠驯养守则》似乎提到过,狗是一种极其忠诚的动物,在所有的动物中,只有狗对人类的依赖感最重。即使只是短暂喂养过它的人,凭借狗的超凡记忆力,它们也可以将这个人记住十年以上。

    梁豫站在围栏边,看着淘淘的尾巴像螺旋桨一样摇摆,黑曜石一样的眼睛充满期待地看着他,舌头也因为兴奋而吐出来,嘴巴微微张着,看上去很像人类的笑容。

    拥有极强的感知能力,无条件对人忠诚,从不产生怨怼,永远期待主人回家。这就是梁漪养它的意义吗?

    梁豫站在原地,静静地跟淘淘对视,仿佛在研究某种非常规的生物样本。

    他没忘记淘淘刚到自己家时,将他的客厅弄得一团糟的样子,如果那是淘淘的日常状态,那么梁漪到底是怎么忍受下来的。

    极强的感知力或许可以对冲掉听不懂人话的缺点;无条件忠诚的优点或许可以让人忽略它们无法永远保持洁净的身体;那副永远满怀期待和虔诚等人回家的样子,好像也可以勉强抵消掉它们为人类制造的那些额外麻烦。

    在这一刻,一向习惯精确衡量投产比,奉roi为行事圭臬的梁豫先生,意外地发现了一项单方面的,近乎索取般白赚的价值交换原则。

    他给予淘淘的,不过是几天短暂的庇护,堪称恶劣的态度,和一点被迫的,出于责任的,甚至谈不上温柔的照看。而回报他的,却是从未间断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期待和热情的欢迎。

    虽然梁豫仍然对梁漪视淘淘为“亲儿子”的行为持保留态度,但由于养宠这件事可以带来超高的投产比,因此梁豫勉强在心里承认,虽然梁漪脑子缺一根筋,且大部分时候做事都不太靠谱,但她选择养狗这件事,的确堪称精明。

    淘淘还在栅栏里兴奋地哈气,尾巴依旧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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