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几分钟后,一只漂亮的大白猫跃然纸上,最上面用蜡笔歪歪扭扭地写着“寻猫启事”。

    “小朋友你的联系方式什么,要写上才会有人捡到后给你打电话。”

    兰琛愣了许久,给出了自己的私人电话。

    “呐,这个也给你。”

    高中生从大麻袋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灰猫毛绒玩具:“满巧合的,洗洗应该可以变成白的,在找回来之前,小朋友就让它陪伴你吧。”

    高中生起身十分大方地脱下校服披在兰琛身上,最后那把雨伞也留给了他。

    雨愈来愈大,高中生挎着书包拖着自己的大麻袋匆匆跑进雨里,渐渐消失了背影。

    寻猫启事没能找回他的猫,但兰琛死去的生活里从这一天开始变得不再枯燥,他的世界如同那些彩色的画笔般慢慢有了颜色。

    兰琛在黑暗里禹禹独行,在某一天等来了一束月光。

    他投资了那所并不出名的学校,建教学楼,捐各种设备,他看着那个靠捡垃圾为生的少年,慢慢地长成光鲜亮丽的模样。

    尽管每次见面,他都不曾认出他。

    如果只是这样便好了,人心总是贪婪,兰琛从前的目的只是想改变那一次次走向死亡的结局,但随着接触,不知何时想要的东西越来越多了。

    兰琛想要鞠千尚的一颗真心,哪怕为此万劫不复。

    只是这些话却无法宣之于口,他的爱恨太过微不足道,太过渺小,于是兰琛断断续续讲述着他的前半生,声音喑哑,语无伦次,就连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要表达什么。

    是在乞怜,还是别的什么。

    混沌中他听到一声明快的应答:“好啊。”

    兰琛怔住,他翻过身想问问是什么,却不经意被一根手指按住了唇,他们靠近,体温挨着体温,面对着面。

    温柔缱绻的眸半垂着柔软极了,带着温和与安抚,消退了虚浮于表面的疏离与矜持,如秋水般潋滟,鞠千尚轻轻划过他的唇,心里闷闷的,兰琛竟也有那样悲惨的过去。

    在那样情景下遇到的白月光啊,他想这该是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事吧,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事,鞠千尚小时候被抛弃以后一直吃百家饭长大,过得很清贫但被养得很好,善良知礼,温和学习成绩还好,所有人都很喜欢他。

    所以少年的他即使自己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也善心多得要去帮助别人,也曾做过将自己一周卖废品得来的钱分一半给同样吃不起饭的同桌的善事,但后来得知,他的同桌其实是富二代,没钱吃饭不过是和同学开的赌约,是为了取笑他。

    因此,鞠千尚不太喜欢富人,不过也有好的,高中二年级时有位年轻的富豪资助了他,他只要每年提供一幅画的回报便可以学习所有想要学习的。

    于是那一年开始,他学习了很多的东西,能用上的或者用不上的,他从那位身上学习了很多,开始不那么滥用善心,学会了伪装,只不过更加温和。

    面具戴久了便已经摘不下来了。

    鞠千尚想如果他曾经帮过的是那时的兰琛就好了,毕竟他看起来是真正凄惨的富家公子,而不是为了嘲笑他开设赌局的富二代。

    落地窗前月光倾泻,洒在这张脸上,漂亮而神秘,清冷淡漠,即使赤裸着也并不会让人觉得孟浪,反而有他独特的气质。

    兰琛和李文栋不相配极了。

    但是喜欢大概是不以外貌分类的,鞠千尚想他应该能明白一点这种情绪了。

    鞠千尚细细描摹这张脸的轮廓,像是要把他记在心里,他再次想起了在庄园的那个夜晚,他们骑车去了很远的地方,匆匆吃完一顿并不怎么美味的食物,然后像傻子一样散步。

    绵绵远山,漆黑惨白的夜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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