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灯,光线正好。

    他把笔记本摊开放在膝上,一张一张地翻开。

    开头几页是陈嘉铭的喜好,“十月末,晴。铭仔对营致会馆的贵妃鸡有偏好,连吃三块。他似乎很喜欢外酥里嫩的炸肉一类”,“十一月中,小雨。带他吃了富临饭店,他喜欢把鲍鱼的汁拌到饭里吃,吃了两碗。他好像很爱吃酱汁拌饭或者汤泡饭,好咸口。”诸如此类的句子,密密麻麻写了五六页纸。

    黎承玺翻开新的一页,从桌子上拿起一支钢笔,端端正正写下了“十一月末,带铭仔去了尖沙咀,他告诉我他不能吃巧克力。”,再在这句后面大大划上一个星星作为重点符号,重重用笔记下“以后不能给他吃!!!”。下一行写:“爱吃辣鱼蛋,更爱沾海鲜酱的,能吃一整盒,咖喱酱的他没有那么喜欢,只吃了半盒。爱吃咸辣,不爱吃过于辛辣的菜”,他笔尖停在纸上,留下一个墨点,思考了一下,提笔再写“带他去吃了熟食市场,他好像很喜欢艇仔粥,加酱很熟练,加麻酱最多”。

    合上笔,他开始翻看夹在后面的照片。

    宝丽来的相机有即影即得的功能,很方便,黎承玺喜欢用相机来拍摄陈嘉铭,一张张有着浓郁独特色彩的照片,拼接成了黎承玺最爱的那个陈嘉铭。

    第一张是陈嘉铭到他家的第二天,他在客厅拍的,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头,黎承玺看着看着,突然从他脸上读出一丝怯怯的神情,那是不经常照相的人面对镜头的不自然和隐隐好奇。黎承玺笑着抚摸照片上陈嘉铭的脸。好可爱,面上淡淡的,其实心里在期待相片照出来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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