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较关键的片刻。阎知秀看见,他逐步发觉了那个奇妙的天赋,并且尝试着在日常生活里运用它:食堂一号口的新鲜苹果,二号口的稠粥,六号口的厨师喜欢给排队的小孩儿额外多发半块燕麦饼干,寻找丢失的书本,在灌木丛里发现最大最甜的浆果……还有那只水晶的发簪。

    他十二岁,偷偷跑出福利院,蹲在商场门口,艳羡地看那些一家三口,还有小孩子手里的毛绒玩具。

    有一只飞蛾,轻轻停在他的掌心里。

    他十五岁,跟在路过这座城市的初级宝藏猎人身后,追着向那个人展示了自己的“异能”。

    他被奇货可居的猎人收为学徒,从此发现了更大,更美,也更凶险的世界。

    他十六岁,正式注册为宝藏猎人的一员。

    为了一点眼前的蝇头小利,他的“老师”终于厌倦了榨取学徒的价值,将他出卖。一份虚假的合约无异于猎人的催命符,他身受重伤,只是勉强逃出陷阱,倒在临时租赁的公寓里挣扎。

    飞蛾又出现了,温柔地停在他的肩头。

    他十七岁,亲自将刀尖递进“老师”的心脏,匀速旋转三圈,掌心干燥,没有迟疑。

    他晋升的速度备受瞩目,某类言论渐渐四起,说他注定要成为猎人,在最狂暴的冒险中尽情穿梭。

    他一年年成长,声名,财富,荣光,非议,流言……应有尽有。有人倾慕于他的传奇,自发给他谱写传记,还有人憎恶他的碍眼,短短一年就雇佣五十次刺客追杀。他都一笑置之,全然不以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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