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人大小的混血洋娃娃, 小小一只,漂亮又粘人,一双大眼睛眨啊眨,视线紧紧地落在连江雪身上,舍不得离开分毫。

    任谁一看,都知道阮寄情和连江雪已经陷入热恋中无法自拔,而且阮寄情明显陷得更深,一直死死盯着连江雪不放,都舍不得把视线分给别人。

    连江雪在记下医生的医嘱之后,便将阮寄情放回车里,给阮寄情扣好安全带,自己则绕到的车的另一边,打开驾驶室的车门。

    他绕路的时候,阮寄情的视线也一直紧紧跟着他,像是一株绕着太阳转的向日葵。

    连江雪坐进驾驶室,关上门,将钥匙插进孔里,启动车子。

    “回家吧。”连江雪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日历时间:“中午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都行。”阮寄情星星眼:

    “连江雪,你好贤惠。”

    年纪大不是缺点,上哪里去找这样一个长得帅能照顾人会做饭还不发福油腻的男人?

    阮寄情心想,自卑果然是男人最好的医美,还好连江雪没钱,自己才能把他拿下,不然要是连江雪长得帅又有钱,还是这种高冷的性格,自己还不一定能和这样的男人谈上呢。

    连江雪不知道阮寄情一个人又在脑补些什么,只知道阮寄情一个人看着前面的车玻璃笑了一路,心里毛毛的。

    不过孩子年纪小,情绪起伏大应该也是正常的吧?

    母胎单身30年,没有一次谈过恋爱,第一次和比自己小了八岁的年轻人谈恋爱的连江雪不确定的想。

    将车开回家里,把车钥匙还给邻居,连江雪抱着阮寄情从车上下来。

    连云里估计去隔壁邻居那里玩了,不在家。

    连江雪在家里找了一圈,没找到连云里,便把阮寄情抱上楼,放在椅子上。

    “今天圩天,我出去买点菜和水果,晚上哥哥嫂子要回来吃饭。”连江雪手掌撑在椅子上,低头和阮寄情说话:

    “你要是无聊,就自己玩一会儿手机和电脑。”

    “什么是圩天?”阮寄情伸出手,抓着连江雪的衣角,轻轻晃了晃,像是个好奇宝宝:

    “我也要去。”

    “你脚还伤着,怎么去。”

    连江雪伸出手,揉了揉阮寄情的脑袋,“圩天就是圩日,相当于农村集市,你城里长大的,没见过很正常。我去去就回来,很快的。”

    “噢,好吧。”阮寄情扁扁嘴,开始后悔光着脚来找连江雪的。

    早知道在车上多备一双鞋了,现在脚不能走路,错失了可以和连江雪赴圩的机会,好可惜。

    连江雪完全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可惜的。

    在他的印象里,阮寄情这样的少爷应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应要去逛街买菜,也该去山姆盒马这样的大型超市,而不是和自己一起在农村赶集。

    虽然在农村赶集,也别有一番人间烟火的味道就是了。

    连江雪哪里都能适应,自己无所谓,他是怕阮寄情没经历过,不习惯那样稍微随地摆摊吆喝的场合。

    于是他没有带阮寄情去,只是自己去了。

    他买了新鲜的菜、水果、海鲜,还买了烧鹅,随即拎着大包小包回到了家。

    等到他回家的时候,暮色四合,已经快到太阳下山的时候了。

    自家的院子里传来人说话的声音和小狗兴奋汪汪叫的响动,连江雪还未靠近大门,就知道是连拂雪和阮寄水回来了。

    他舒了舒眉,拧了拧把手,将车开进院子里。

    “哥。”连江雪按了按喇叭,将坐在院子里疯狂撸狗的连拂雪的注意力拉回来:

    “回来啦。”

    “嗯。”连拂雪抬起头,对连江雪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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