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习俗的典籍,里头虽没记载与滴骨验亲有关的东西,却说这部落里有个习俗,是用人的大腿骨做祭祀用的法杖,腿骨上还要用墨汁写符文。
那书上虽没提法杖上的符文是什么意思,却说为了使法杖更加纯洁,制作法杖前,会用沸水熬煮,以便去除骨头里的杂质。
柳元洵就是从这里,窥到了一丝关窍。
寻常骨头是留不住墨的,墨汁写上去的符文,经过一段时间,必然会有磨损,但书里却说这符文从不褪色。
初看这本书时,柳元洵便曾想过,沸水熬煮会不会就是墨迹留存较久的关键,但那时的他只是好奇,并未想过去验证。
直至王明瑄将那骸骨拿上来时,他才想起此事,并敲定了后路。
墨迹想要在骨头上留存久,必然要渗透得足够深,既然沸水熬煮过的骨头容易渗墨,那么血液理应同理。
只不过,他所想到的法子,和设计陷害他的人或许并不是一个路数。
倘若那群人掌握的秘法,既能排斥他人的血,又能吸收特定之人的血,那他若贸然让淩晴试验,便等同于自断后路。所以,当时的他直接将自己的血滴了上去。
事后,他又让顾莲沼偷来物证,煮过后又放了回去。
防得就是王明瑄不认,非要再拿那骨头试验一遍。
随着骨头熬煮的时间越来越长,一股不属于任何动物的肉味渐渐弥漫在大堂之上,柳元洵脸色发白,但还能强忍住,可刚刚讲完故事的淩晴却“哇”的干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