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身灰扑扑脏兮兮的冲锋衣也换掉了,现在一身all back内搭白色短袖,脚上踩着一双12孔硬皮漆面马丁靴,方圆鞋尖反射着既耀眼又锐利的高光。
李微澜个子高,双腿本就匀称,修长且有力,走起路来迈着大长腿,真是赏心悦目,直接就在机场开始大杀特杀了。
但是沈宜团明明记得这双马丁靴一买回家,兰兰试穿了一下就立刻脱下来踹了两脚,一边收拾鞋盒一边翻了个白眼:“傻逼才穿,什么烂鞋,这么磨脚,脚痛死了。”
沈宜团越想越好奇,在拥挤的人群里偷偷踮起脚尖,问李微澜:“兰兰,你脚不痛吗?这么硬的靴子。”
李微澜转过头,戴着墨镜,伸出指尖推了一下墨镜梁,看着沈宜团,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痛。感觉脚在流血。”
沈宜团简直服了:“……那你还穿!”
李微澜噘了噘嘴,把脸扭到一边去,半天才说:“好看。你不懂。”
沈宜团:“……”
他确实不懂此兰的脑回路。
回到宿舍把马丁靴一脱,李微澜的后脚跟和脚背已经被磨得血肉淋漓了,一路上不知道得有多痛呢。
沈宜团叹了一口气,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亏得兰兰能全程死装,半点都看不出来。
沈宜团本来想帮着李微澜消毒贴创口贴的,结果李微澜说不要,他把沈宜团推进自己常用的那间浴室,让他快去洗澡睡觉倒时差,自己能处理。
沈宜团也确实累,叮嘱了几句就洗头洗澡了。
洗完澡出来,沈宜团发现床头放着一杯温牛奶。
估计是兰兰帮他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