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差别是房子的估价问题。
&esp;&esp;郭良的协议是2008年6月1日签订的,当时他的房子被估价65万,城村银行每个月往郭良的账户汇去6000元,郭良死后,房子归城村银行所有,对于银行来说,这是一份风险投资,因为如果房主的年龄超过78岁之后,银行就得赔钱。
&esp;&esp;以鲁菊香的协议来计算,如果她活到88岁的话,银行每年就得赔84000元,十年要赔840000元,总之,城村银行天天盼望房主早点死掉,越早死银行就赚得越多,反之,银行就赔得越多。
&esp;&esp;城村银行是一家民营企业,规模不大,是个小银行,近年来房价的下跌,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加上的死账坏账日益增加,城村银行几乎快到破产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拍卖死者的房产是最好的救生方法,所以,城村银行极有可能铤而走险,用警方无法查到的方法杀死房主。
&esp;&esp;协议书上有城村银行的公章和董事长沈伟民的签字,协议书是城村银行江北区支行与鲁菊香和郭良签订的。
&esp;&esp;江一明和周挺去江北区城村银行调查鲁菊香和郭良的账户,果然发现城村银行每个月分别往鲁菊香和郭良的账户汇去7000元和6000元。这说明协议的内容是真实的。江一明叫银行的柜员把鲁菊香和郭良的流水账打印出来,柜员同意了。
&esp;&esp;干这种杀人的事,银行底层的柜员是不可能知道,都是由高层人物决定并严格保密的,所以,柜员很快就把流水账给打印出来,然后交给江一明。江一明接过流水账之后,把它放进物证袋里。
&esp;&esp;江一明心里非常沉重,因为城村银行绝对不止杀死鲁菊香和郭良两个人,可以有好几个,甚至几十个,只不过死者都被家属当作突然病死来处理,因为死者的年龄都即将80岁了,是很容易猝死的,否则就不会叫风烛残年了。
&esp;&esp;(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