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吸过的烟头,一共29个。
&esp;&esp;游辉和李煌同岁,他俩是长明灯鞋业公司的员工,那间平房是老板租来让员工住的,平房有两个门,共20平方米,老板叫人从中用木板隔开,隔成两个房间,李煌住在向北的这间,他的同事江山住在向南的房间,案发时,江山和女朋友去看电影了,不在隔壁。
&esp;&esp;李煌经过抢救之后,很快就苏醒过来,游辉捅他的那一刀只刺入李煌肚皮的8厘米,没有伤到要害之处,所以,他一个月之后就出院了,但是很快江北区分局刑警被关进看守所,警方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逮捕他。
&esp;&esp;这件案子是由章台路侦办的,他们走访了住在李煌隔壁的陈丽云和苏南达,陈丽云说在房间里看电视,因为声音开得很大,没有听到李煌和游辉吵架的声音。她不相信他俩会拿刀捅对方,因为他俩平时好得像一个人似的。
&esp;&esp;但是,苏南达说他听到了李煌和游辉的吵架声,而且当时苏南达有个老乡名叫曹飞,他和苏南达同时听到了吵架声,曹飞是第一次到苏南达的出租屋玩的,他和李煌不认识,所以不存在栽赃李煌的可能。
&esp;&esp;李煌说他和游辉是相约自杀,为了死得更决然,他俩喝了一瓶63度的二锅头,喝完之后,俩人同时拿起水果刀捅向对方,最终导致游辉死亡……李煌的解释检察官和法官根本不认可,认为李煌上演了苦肉计,因为他们相互动刀子之前苏南达听到他俩吵架。
&esp;&esp;结果被方为海判决死缓,后来李煌一直上诉,监狱领导告诉他,只要他不写申诉书,就给他减刑,他觉得上诉没有任何胜算,还是妥协是上策,于是,他从此没有上诉,并积极配合改造,于2016年6月5日出狱。
&esp;&esp;(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