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如下:
&esp;&esp;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04631号。
&esp;&esp;2017年9月25日18:41,张洋驾驶东风雪铁龙小轿车(车牌号为:江ab2861)在107县道往市区方向行驶,时速为80公里,行至下梅路段时,看见前面林立花的电动车突然刹车,由于张洋的车速过快,雨天路滑,刹车不及,把林立花的电动车撞倒在地,林立花被撞到路边。
&esp;&esp;张洋下车查看林立花的伤势,发现林立花的额头流血不止,赶紧打求救电话,他边打电话边走,没有意识到他已经越过马路中线,这时,丁群开车广本轿车飞速驶来,因为车速过快,加上路面上空有雾,丁群的车一头撞上了张洋,致使张洋当场死亡。
&esp;&esp;这起车祸主要是由张洋造成的,张洋需负主要责任,林立花不需负责任,丁群因为车速过快,撞死张洋,应该负次要责任……
&esp;&esp;占梅还没有看完认定书,泪水已经模糊了她的双眼,她无法接受这样的裁定。她认为丁群应该负主要责任,甚至认为这可能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案,而丁群就是凶手。
&esp;&esp;占梅今年40岁,儿子正在读高一,张洋不幸罹难,就像顶梁柱断了,整座房子就像要塌下来一样,对她和儿子的打击是巨大的,她无法承受这一切,必须找交警队讨个说法。
&esp;&esp;占梅来到江西区交警第二中队,找到宁夏天,说她不服他们的认定书。
&esp;&esp;“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宁夏天像背书一样地对她说。
&esp;&esp;(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