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节

白了接下这份差事需要承担的一系列后果。

    云铮把这件事当儿戏,但顶下莫桑,云家所有人都会知道他身边多了个人。

    参加了两次尸族餐会,俞晶晶很清楚做为云铮未婚妻,需要做很多交际方面的工作。

    莫桑挎着云铮手臂,如鱼得水般全场游走,各个家族上层名流个个都叫得出名号,一副名媛派头。

    换成她,挎着云铮的手吊着到处跑,隔远了眼力的差,还当拎着只暖瓶呢。

    个头都差层级,身份更是天远地隔,一百个不般配。

    潜力?

    潜力能当饭吃吗?

    最重要的是,她是有男友的人。

    怎么能做别人的未婚妻?这与理不合。

    俞晶晶啰嗦了半天,说到这句的时候,云铮才抬了眼。

    “规矩都是可以学的,并不麻烦。至于男朋友,甩掉就是了,我不计较这个。”

    尸族女性成婚之前,谁没个一打合宿对象,就是莫桑也交往过好几任,没人会把这些前情放在心上。

    “这怎么可以,我……”

    “你很喜欢他吗?”云铮看着俞晶晶双眼。

    俞晶晶怔了怔,迷茫一闪而过。

    这个问题,从没有人问过,俞晶晶发现自己也从没想过这个。

    喜欢吗?

    俞晶晶垂眼,数秒后抬头,“喜欢的。”

    跟他在一起的时间,总是一晃而过极其短暂。

    抱着很舒服,亲吻也开心,她迷恋他身上的味道,一百年也不会厌倦。

    除了豪叔跟豆豆以外,若让她再挑一个人一块过活,除了白锦溪以外,她想不到任何一个人选。

    这应该就是喜欢了,所以不愿放手。

    俞晶晶虽迟疑了一瞬,但答得很快,几乎可以说是不假思索。

    云铮面上笑意淡了些,但还保持着。

    问出这个问题,他就知道答案。

    莫桑爱白锦溪爱得发狂,俞晶晶似乎比她理智一些,但也逃不开这个男人的魅力。

    很正常,女人都是恋爱脑,总要伤过几次才知道怎么做最聪明。

    云铮等不了俞晶晶自己清醒,决定提点一下。

    不说让她彻底明白自己处境,也要埋下个引子,以后想通也容易些。

    “我知道的。”

    听了云铮说的这些话,俞晶晶没所谓地点点头,“他当然会比我先死。感情总有淡去的一天,说不定不等他寿命终结,我就已经不喜欢了呢。”

    云铮笑了起来,“你的想法还真有意思。”

    他见不过不少沉浸在爱情中的女人,但凡提到人类爱侣死期,都跟揪了猫尾巴一样触及神经,一句不容人往下说。

    云铮跟莫桑也提过这些话,她的反应就正常许多。

    桌子一拍,指着云铮鼻子就骂,让他别嘴臭,咒自己爱人早死。

    莫家针法是一绝,又有大把上好药剂可用,理论上来说,是可以延缓寿命,保证白锦溪身体康健到老的。

    尸族血液流速迟缓,情感也不那么敏锐,喜欢一个人很慢,忘掉一个人,也很慢。

    铭心刻骨的爱恋,会牢牢蚀刻在心,就算人类伴侣死去,重新找了尸族男人共同生存,情感也不会消亡。

    俞晶晶还是太过年轻,说出来的话就显得幼稚可笑。

    她应该是从没喜欢过谁,只尝到一点甜头,就不知道未来的苦处。

    “以后的事谁知道。不能因为将来会死,现在就不要他了。”俞晶晶又认真追加了一句,惹得云铮又笑。

    “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很单纯,很有意思。”

    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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