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有意无意地总喜欢到她家的店里来坐一坐。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杜中宵正是十七岁的年纪,不知不觉便就被吸引。韩月娘对这个做事踏实、性格沉稳的少年也不讨厌,两人说得起话来。

    杜循到底是举人,只要家境好起来,这个身份便有用处。比如,地方上的很多事务都可以作保人,官府那里能说得上话,州里县里的好差事,可以先挑着做。这样的家世,对卖酒的韩家来说,算是高攀了。

    一切的前提,都是家境要好起来。像现在这样,吃了上顿没有下顿,还欠着债,举人这个身份是半分用处没有的。

    想到这里,杜中宵只有叹气。世上最难的事便是起步。如果现在家里有几百几千贯的本钱,杜中宵能想出许多种方法去赚钱。但现在从天亮到天黑,每日都为了填饱肚子奔波不停,那谁有办法?

    后边即使找到父亲杜循,再加上替他治病,家里的负担只会更重。靠着乡里仅剩的五六亩地,哪里能够解了现在的困境。必须想别的办法,最好是做生意,才能改变家里的现状。可做生意就要本钱,杜中宵哪里找本钱去。杜循去开封府赶考的时候,杜家能借钱的地方已经借遍了,现在借都没地方借去。

    想起这些,杜中宵只有叹气。改变境况,不知还要花费多少功夫。自己在这个世界的漫漫长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真正开始。

    脚店和酒楼

    看看天色不早,杜中宵起身,准备离去。这一篮羊蹄便就放在韩家店里,晚上他来算钱即可。趁着天还未黑,他要回家再带几篮出来,放到其他几家脚店去。

    除了这几家相熟的脚店,杜中宵还要挎着篮子沿街叫卖。如此一日所得,算清了租的房钱,自己和母亲的吃喝,去掉了本钱,才能略有剩余。

    这生意本小利薄,做起来好做,但利润也着实不高,就赚个辛苦钱。临颖县城到底太小,没有多少生意好做。

    之所以卤羊蹄,是因为这个年代羊肉是吃得最多的肉,货源充足。

    宋朝人喜欢吃羊肉,倒不是因为奢侈,而是在农业社会,羊肉就是几大家畜中最便宜的肉食来源。养猪需要大量饲料,在粮食不充裕的年代,猪肉成本远比羊肉为高。杜中宵前世猪肉比羊肉便宜许多,是进入工业社会之后的事情,加上品种改良。如果用传统方法饲养土猪,猪肉的价格其实还是高于羊肉。觉得猪肉就应该比羊肉便宜,只是工业社会的人们一种错觉而已。真到了农业社会,就会发觉不是那个样子。不只是猪羊如此,家禽也是如此。前世最便宜的鸡肉,这个时候反而是贵的,肉质鲜美,饲养不易。

    印象中的古代有很多这种错觉,反倒让后人忽视了真实的古代是什么样子。这是杜中宵感到无力的地方,很多事情觉得容易,做起来才明白实际千难万难。

    前世是个工科生,杜中宵能想起来赚钱的法子,多是跟工业有关。他现在这样的家境,怎么可能跟工业扯上关系?满肚子知识,却无一点用处。

    开了门,杜中宵与外面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进来的是两个年轻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一身青衫,看起来是读书人。

    前面一个稍高的年轻人瞪了杜中宵一眼,懒得理他,径直进了店里。后面那个稍矮肥胖的年轻人却是不依,推了杜中宵一把道:“怎么回事,你没长眼睛吗?”

    这是韩家的店,杜中宵不想给韩月娘惹麻烦,只好道:“这门窄小,撞到一起,却又怪谁?纵然长着眼睛,哪里又能看穿门户。”

    进到店里的年轻人找了一副座头坐下,大声道:“天气寒冷,主人家打一角酒来,烧得热了,我们吃了去去寒气!有什么下酒菜,一起上来!”

    韩月娘答应一声,不一刻端了一角酒放在桌子上。又道:“店里有煮好的羊肉,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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