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陈宝香虔诚地伸出双手,将那一块蒲桃接过来尝了尝。

    香甜脆,完全没吃过的滋味。

    小心翼翼将这一小块吃完,陈宝香抬头,却见大仙表情恹恹,似乎完全不感兴趣。

    “你替我吃了吧。”他将整个果盘都放在了她面前。

    陈宝香震惊:“这么贵,你一口也不吃吗。”

    张知序不解:“贵的就一定好吃吗。”

    “都这么贵了它能不好吃吗!”

    这什么逻辑。

    张知序哼笑:“怪不得万宝楼那么赚钱,上京里再多些你这样的笨蛋,我账面上的银子定还能翻上几番。”

    陈宝香不服地鼓了鼓腮帮子。

    她才不是笨蛋,她可聪明了。

    只不过大仙真的很厉害,骤然变去张知序身上,旁人肯定会惊慌失措亦或是畏手畏脚,大仙没有。

    他很快就适应了这个身份,甚至自然得就像是本人。

    遥遥领先!

    张知序的生活能奢靡到什么程度呢?

    陈宝香以前觉得那些说书人惯会夸大其词,什么肉不是现宰不吃,衣不是雪锦不穿,地不是汉白玉不踏,哪有人能活得这么娇贵。

    可这段时日看下来,陈宝香觉得那些说书人甚至照顾了贫穷听众的心情,没说全乎。

    张知序岂止是不吃非现宰的肉,能入他口的都得是特养特供的稀有品种,还得是其中最上乘的部位。想让他多吃两口,还得要极其高超的烹饪手艺。

    雪锦是张知序穿过的最便宜的料子,他更常穿的是比雪锦贵十倍的贡缎,那缎面手感如云朵一般,垂坠得极其顺滑,一点褶皱都没有。

    ≈lt;a href=&ot;白鹭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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