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康来到了哥谭。
这是失误。
提姆这样想着。
如果他提前知道了康来到了哥谭,那他或许不会选择如此利落的反击。
借超级小子的手来解决这件事情也是一个不错的选项,至少能让这件事平滑地过渡掉,他本人能在事件之中完美隐身。
虽然人设强硬一点能规避一些困扰,但塑造一个无辜脆弱的形象也没什么不好的,布鲁斯就在他的弱鸡花花公子形象之中如鱼得水。
提姆·德雷克也是近些日子才开始频繁出现在人前的,他的完整人物形象还没有在公众面前彻底地塑造出来,能处理成和布鲁斯类似的也并不是什么糟糕的事情,只不过,他大概还需要多加一个“商业天才”的设定,毕竟他还需要处理公司的事物。
虽然被挑衅到了眼前,再不出手就有些憋屈了。
但是提姆实际上并不在乎自己在学校的其他人严重到底是个什么形象,他也不常来学校,外边还有更多的事情需要他去处理。比起形象这种东西,事情的结果与其能造成的影响才是更重要的东西。
提姆思考了一下,开口问。
“你怎么会在哥谭?”
这个时间段他认为康应该在堪萨斯的斯莫威尔帮助玛莎处理农场的活计,因为超人还在大都会加班,没法回家做家务。或者他会在快乐港的正义山和脉冲一起玩游戏。
“我来找你。”
康自然地说。
见到他们两个人之间称得上是熟稔的对话,本恩意识到了什么。
“……你们蛇鼠一窝!超级英雄也是有钱佬欺凌我们穷人的帮凶!”
他咬牙切齿骂着脏话,下一刻,一股无形的力量拽着他后领的衣服将他从地上提溜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