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南风 第40节


    脚步自然停下来,手被牵过去,贴到她脸上,满是胶原蛋白的,独属于女孩子的,软弹的脸。

    一个凉,一个烫。

    都是神经触角密布的地方,不知道是谁刺激谁。

    向楠没醉,那几杯啤酒的量,哪能醉倒她,但她很享受被程如珩照顾,和之前是全然不同的感受。

    连她这么大条的人都觉察到了。

    他会把关系分得清楚,用一种学术研究般严谨的态度,朋友是朋友,女朋友是女朋友,她能明显体会两者的差别,以及他独独给予她一个人的偏心。

    她想大胆地邀请他,送她回家后,就别走了。

    还想说,想不想试一下,她弟弟送到东西,合不合他。

    可那岂不是落实了她的急色?

    不能让酒精掌控理智,亵渎了他这朵高山雪莲。

    向楠说:“你手好冷。”

    冷玉一样。他指腹有茧,是常年握笔、打字磨出来的,是玉石抛光前的纹理。

    “风吹得,待会儿就回暖了。”程如珩没急着抽出手,当她是喝多了,想撒撒娇,“难受吗?”

    她摇头,“再喝一轮我都喝得过,程老师你别小瞧我。”

    程如珩的背后,是路灯,是灯牌,是明月皎皎。眸底却映不进半点光,他说:“嗯,你很厉害。”

    他的手指刮着她的脸,没有覆任何化妆品,触到的是真实的皮肤触感,“我送你回去。嗯?”

    向楠坐直身,松开了,小拇指勾了下他的掌侧,像无声的挽留。

    程如珩恍然不知,又或者故作不知。

    第35章 第三十五阵风

    ◎白色是纯洁,也可以是污浊。◎

    别的不说, 男女之事上,程如珩绝对算得上品行高洁之人。

    他送向楠到门口,止了步, 在她额上烙下一吻,并同她说“晚安”。不会半分逾矩, 半分冒犯。

    向楠不算多规矩, 读中学时,翻墙翘课去校外吃烤串, 和男生打架被叫到办公室, 带班上同学抢篮球场,这些事没少干。

    最离经叛道的年纪,说她是一匹驯不服的野马也不为过。

    当然, 放到现在,只觉中二和鲁莽,再也干不出了。

    但是,她心里有叛逆因子,让她想说就说, 想做就做, 比如现在。

    程如珩准备告别, 左手处, 再走两三步就是电梯, 方便他随时离开,但向楠拽住了他,另一只手勾住他的脖子。

    “程老师,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

    他颔首, “知无不言。”

    “一般的男人深夜送女朋友家门口, 都会这么有礼貌地一走了之吗?”她真心疑惑, 她以为相爱的男女在一起,彼此的荷尔蒙吸引,一触上,就是干柴烈火,“还是只有你这样?”

    程如珩一向克制有礼,不轻不重地说:“那我岂不真成了衣冠禽兽?”

    “你啊,对男人要警惕些,”他伸手抵着她的额,如他所言,已经暖起来了,“早点睡吧。”

    而第二天早晨,当向楠看到向桐打着哈欠出现在客厅时,又想起程如珩昨晚的话。

    两个孩子长大之后,自然懂得男女有别,两姐弟也会避嫌,如果向桐在,她就不会穿内衣、短裤在屋里乱晃。他们亦不会谈性方面的话题,血缘反而让他们之间有道隔阂。

    但向楠该懂的,一点也不比男生懂得少。

    正因为懂,而又没经验,所以她对程如珩跃跃欲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嘛。没有实战经历,永远是纸上谈兵。没意思。

    有些人能将性与爱分离,向楠大抵是不行的。

    不然她以前怎么就没对别人产生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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