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

    虽然说他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学过表现派的手法,但他这次是完全把自己代入到情境中去表现,将戏中人的情感用自己的感官表现出来,仿佛自己就是这个人。

    主角四人,他是那个最爱笑的,看上去最乐观的,叫齐元宝。

    在那一条很长很长的青石巷里,他每天都是背着书包去上学。

    刚上高中的他选择了走读,为了方便照顾自己生病的母亲。

    家境贫寒的他,从小就负担了家里的家务活,母亲久病难医,父亲在赚钱的时候跌下悬崖摔死了,家里只有他的一个人在顶着。

    通常他在去学校之前,就会把家里的活做完,将饭做好。

    他很爱笑,但却与中学里的人格格不入,因为他穿不起校服,就连鞋子都是破的,脸上因为太阳晒的黑而显得有些脏兮兮的,很少有人愿意跟他做朋友。

    他就一个人上学,走那条长长的青石巷去学校,然后背着沉重的书包回来。

    母亲的病越来越重了,他将家里的猪都卖了只能勉强的换来一部分药钱,他就在学校附近找了个工作,虽然工资不多,但慢慢存起来也是不少的。

    他的心态很好,每天都笑嘻嘻的,尽管没人跟他说话,他也没朋友。

    这种平静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他们班上来了转校生后。

    转校生是个混子,一点点的带坏了原来的班风。

    带着班上的孩子去偷女孩屉子里的小说以及p3手机,都是一些老师说不让带的东西。

    不仅如此,他们还指使人去偷小卖部的零食饮料。

    而第一个对齐元宝说话的人,就让他去偷小卖部的那一整箱阿萨姆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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