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录取口供

日经已回来了。」

    陈铭才计算了一下:「年廿八,即是2月1号?」

    「没错,就是2月1号。」冯碧珍答道。

    「冯女士,你可否给你女儿的电话号码我,我们会尽快帮你寻找你女儿,希望可以尽快找到她的下落。」陈铭才问道。

    「好的,我女儿的电话是92874502。」

    陈铭才听毕便即记录下来。

    接着冯碧珍道:「那就麻烦你了,这位警官,希望你能尽快给我找到她回来,因为我只得这个女儿,我不可以没了她的,就求求你吧。」

    「你放心好了,这位太太,我们作为警察的,就要以最大全力为市民服务,这就是我们警方最大的职责。」

    接着他想了想:「好了,今次我们的初步口供就到此为止,那你可以先行回去了,如一有最新的消息就会马上通知你。」

    「好,那就麻烦你了。」

    冯碧珍离开后,那个录取口供的陈铭才把整张供词覆核了一次,然后走来我的办公室并敲了门:「叶长官,我已替这个冯碧珍录了一份详细口供,已知她女儿是在年廿八已回港,但昨天外出之后就再没有回家,同时亦都联络不上,下一步我们应该要做些什么?」

    我听毕便道:「既然已超过廿四小时,如今她的女儿可以纳入失踪人口调查范围之内,那你就尽快去联络电讯公司,叫他们帮忙去追踪王晓敏的来电究竟是从哪处发出。」

    「是的长官,我立即去办。」

    陈铭才说罢便行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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