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发生。”
郑合霜显然是认同他这个观点的,“老板,他说的不错,我们也研究过他之前做的课题,确实可行。”
方邵无疑是优秀的,否则也不会破格被郑合霜录用,还参与进实验室最核心的研究里来。而真正知道这座实验室目的的,除郑合霜外,只有两个人知道,其他研究人员知道他们在这里的最核心目的是为了攻克一项遗传学上的疑难杂症,却不知道这是为了治疗黎家的掌权者,方邵现在才刚进入实验室,显然不可能知道这么机密的事。
“除了这个办法,你们没有其他可行的法子?”黎舒问。
郑合霜回答:“不是没有,只是比起这种办法,那些法子要复杂许多,最终的效果也无法确定。”
他明显是更倾向于方邵提出的方法的。
最后黎舒没松口,也没说反对,“这事先放一放,你们按原来的进程研究,这份方案在没有得到我的亲口允许前,就当它从来没有被提出过。”
虽是科研人员,有些弯弯绕绕郑合霜心里清楚,“没问题,之前和老板提过的那个孩子,老板找到了吗?”
黎舒:“在黎家养着呢,这件事我自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