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面曲3 今夜微风轻吹:希望的幻影(2)

社或所属的a唱片公司?」主持人瞄了一下手上资料后皱眉提出疑惑。「大大不妙!白柳女士的变化球又丢出来了,这次是更厉害的『蝴蝶球』,摆明只有直美能够回答。」喃喃自语的中村助理在台下差点没晕倒;远在公司里的高山先生早已瘫软跌坐在地。主持人将眼神投向我妻直美,导播和fd也给了她一个由远到近的特写镜头。「所以刚才我提到现在的偶像团体成员可能也变成非典型就业的另类派遣小妹。」直美坚毅眼神使人不得不专注在她接下来的论述。所谓的「合同会社(llc)」乃仿效美国的有限公司制度,在2006年正式纳入日本公司法之中,最常见的「株式会社」即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法律规定股东的「责任有限」,设立登记合同会社的门槛较低与程序简便,无须在银行开户存款,相当适合作为空壳公司(paperpany)之用,优点乃是方便外国人创设公司与国民灵活运用该制度进行营运。近年来,许多大型娱乐事业公司纷纷採用这种便于管理又易于逃避「直接责任」的合同会社来推新企划团体。一旦企划不顺或财务出现问题,可以直接宣布倒闭破產、拍拍pi股走人,和不直接注资的母公司一点关係也没有。隶属其中的新进艺人或团体恐怕就是直接受害者,他们很难直接主张其实是经纪公司背后的母唱片公司艺人,在体制下沦为另一种「派遣公司」式的赌博或拋弃式商品。除此之外,这类型公司也可用作其他游走法律边缘的媒介。利弊得失到底如何,还有待时间与更多实证研究来验证。直美毫不犹豫也毫不留情对于此种经营型态进行批判,宛如学识渊博、经验丰富的法律学者在修法公听会上提出建言。其实之前直美早已对二期生们提醒过这点,多数团员都只是一知半解,甚至压根不在意,毕竟资方都这么做的话,不论你加入哪个团体或经纪公司,碰到的都会是「合同会社」,除非你已在艺能界闯出名堂。社会永远都是资方的市场,任由他们cao弄的场域。「原来有这种新制度,我活了这么一大把岁数却不知道详细的情况及运作方式。我的经纪公司该不会也改成合同会社?」主持人听的津津有味却也十分忧心:「这么说来,不就可能对许多受雇者甚至是债权人的保障略显不足?」「没错,至少我是如此认为。看不见就以为不存在。」直美用左手食指比了一下自己的美丽双眼:「人们习以为常的事物最危险,如果明知可能会带来伤害,却让它无声无息不断在生活中恣意而行,那么大家岂不都是共犯?不但是受害者同时也是不作为的加害者。久而久之,可能比鯊堡中的受刑人更糟,变成『柏拉图洞穴里的囚犯』─没有自由、无法接受真相,活在被控制的虚幻真实之中。如此一来,洞穴中的囚犯连什么是希望都不知道了呢!请让我借用石原慎太郎先生的《国家的幻影》作转喻,现下许多人们活在希望的幻影之中而手足无措。」源田美彩子学姊长久以来是否不自由地活在希望的幻影之中?漂亮的娃娃却被关在幽暗洞穴里?直美一席话让我突然想起和緋闻男友在车内拥吻的美彩子学姊。现场突然静默三秒,经验丰富的主持人陷入沉思,fd与导播一时之间也不知所措,只好把镜头对准神采奕奕的我妻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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