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王自穿到书里来被玉人看破了身份,便不在玉人面前藏着掖着,加之他对白昼的保护执念深重,得知原主的功夫即便放到江湖中,也能跻身一流高手之列,便每日早晚苦修,练功打坐一日未断。
想来万一哪日原主又穿回来,都要感叹功夫近来精进不少。
今儿个终于用上了。
王爷因地制宜,顺手抄起门边花瓶里的鸡毛掸子,劈头对那人灌顶而下。
雷霆之势。
那人脚下步子飘忽,极险的躲开王爷一记鸡毛掸子,却失了退路。
躲闪间身子急转,腰刀在手。
白昼本人是全不会拳脚的,他穿书继承了原主白景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功夫,聊胜于无。
初到书里时敢御驾亲征,就是奔着死去的,这会儿看二人动手,才见识刀光剑影,咫尺眼前。
兵刃破风之音不绝于耳。
鸡毛飞满天
白昼眼花缭乱,虽然屋里打得火热,却怎么看都有点好笑。
眼看王爷鸡毛掸子终于变成了烧火棍,起手式一转,挽个剑花,没有那些呼扇的鸡毛零碎儿,反倒干净利落了。
转眼二十余招过,王爷觉得这人功夫并不如自己,但他像是临敌经验颇为丰富,总是在眼看不敌时,取巧化险。
王爷心焦,二人错身之际,他一棍子往那人肩井戳去,那人就像是背后长了眼睛,反手背刀,只听铮一声响,棍子戳在刀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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