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的女生吗?
那你呢?书瑾晔用低沉的声音反问。
宋芷妤笑笑:没有!
说来也可悲,她从小到大,好像并没有喜欢过什么男生,但却受男生欢迎一种另类的欢迎。
她的记忆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的方式就是捉弄那个女生。撕烂她的作业本,把她的凳子藏起来,扯她的头发,在跑步的时候故意推倒她。
这算是喜欢吗?
但她从来都没反抗过,也没有表态过,她第一次反抗还是那次在酒店。
我从小到大做过的唯二的两件反叛的事儿,第一件就是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填了新闻,没什么别的想法,就是觉得这个职业很好;第二件事儿就是从公司辞职!
宋芷妤说话的时候,眼睛特别好看,一闪一闪的:好像两件事儿我反抗的都是父母,但其实不是。
第一次是因为喜欢,第二次是因为讨厌!
她喜欢新闻,讨厌那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