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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像,但凭心而论,朗颂做的味道更好。

    除了虾,朗颂还做了地三鲜、青椒土豆丝、番茄鸡蛋汤,色香味俱全。

    把菜端上桌,朗颂又不知从哪个角落找了一个不锈钢盆,盛了一盆饭后从锅里捞了一块煮熟的鸡胸肉切碎了拌在饭里,没油没盐,看起来让人很没有食欲。

    孙谚识不明所以,问道:“你……拌这个干嘛。”

    朗颂一脸茫然:“喂狗,外面那只狗不是你养的吗?”

    孙谚识失笑,也没有解释:“去吧,再从货架上给他拿两根火腿肠吧,它好像还挺喜欢。”

    厨房和院子里都太热了,孙谚识把折叠小餐桌搭在了店里的空调下面,三人坐下后刚刚好。

    朗月肉肉的小手夹了最大的一只虾,放进了孙谚识的碗里,然后又夹了一只虾放在朗颂碗里,最后才给自己夹。

    孙谚识那总是漫不经心的眸光此刻都快化成一滩水了,长的漂亮不吵不闹又会疼人的小姑娘简直太招人稀罕了。

    可惜,不是他生的。

    孙谚识既失落又开心地将那只油焖大虾夹进了嘴里,下一秒,他的味蕾彻底被美味给征服,哪还有时间去惆怅那些有的没的。

    一连吃了五六只虾孙谚识才刹住车,腾出嘴来好奇地问朗颂:“你怎么这么会做饭。”问完又觉得自己说了句废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朗颂可没养尊处优的资本。

    没想到的是朗颂放下了碗筷,非常认真道:“我喜欢做饭,觉得挺有趣。”

    “挺好的。”孙谚识挑一挑眉,揶揄道,“要不你找个培训学校学烹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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