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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哪怕知道了余今早就有对象了,甚至看见了余今无名指上的戒指,还是会向余今表达爱意。

    余今知道荣荀有多能吃醋,所以他没跟荣荀说过。

    但是这种事情不可能瞒过荣荀的。

    因为他的手环还戴在手上。

    荣荀慢慢地替余今揉着脖子,眼里的笑有些散漫,语气却始终温和:“小金鱼,你可比我以前受欢迎多了。”

    余今听懂了这句暗语,他无奈地看了荣荀一眼,合上了自己的书,微微侧首,吻就落在了荣荀的唇上。

    不少在公休日不出去玩,跑来看帅哥的学生们都瞪大了眼睛。

    就见余今起身,冲荣荀伸出了手,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反正那位“陪读”心情极好地勾起唇,把手放在了余今手上。

    余今低声说:“好啦,今天还剩下八个小时。男朋友,要不要共进晚餐,然后一起约个会?”

    (五)

    余今的忙碌不是那种简单的作为一个医学生的忙,而是他真的热爱这个专业。

    无论是难背的医药化学还是局解课,余今都一丝不苟。

    甚至他还是解剖课教授的宠儿。

    因为余今从来没有抱怨过气味难闻,看着恶心,更是对所有大体老师展现出了一种让人欣慰的尊敬。

    比起有个别拿大体老师开玩笑的学生要来的让人舒服多了。

    而且余今还因为这个和那个学生起过一次冲突。

    起因是那天他们课上的大体老师长相比较普通,身材也有点肥胖,身上还有一大片胎记。

    当时教授临时出教室接了个电话,让他们自己先做准备工作。

    有个男同学就自认幽默地跟自己喜欢的女同学玩笑着说了句:“他好像我老家那种花猪,好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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