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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带进旁边一间卧室。

    他晃晃手里的东西:“你先洗漱,我出去一趟。”

    那是一只热水壶,老叔家也没有专门的浴室。程真心无奈道:“行,我现在擦擦。你......”

    沈昼放下水壶,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那架势仿佛多看他一眼都会瞎。

    ……至于吗?

    程真心站在原地,越想越气。而且饭桌上他光顾着跟老婶battle,没吃多少东西。沈昼就坐在旁边,肯定能发现,却对他不闻不问。

    白眼狼。

    ……这种人配成家?

    也就是他程真心吧,倒插门到别人家去,不出三天就得被赶出来!

    程真心在心里狠狠骂了一顿沈昼,并十分庆幸自己不喜欢对方,否则肯定要被伤的千疮百孔。

    不过现在屋子里只剩他一个人,脑子倒完全静了下来,可以好好思考一下今天发生的事。

    他知道沈昼出身不好,却没想过能差到这种程度——穷到鸟不拉屎的小乡村、残疾的叔叔、完全没把他当自己人拐弯抹角张嘴要钱的婶子。

    再加上那些吃饱了撑的,总在背后戳人脊梁骨的村民。

    可想而知,少年时期的沈昼有多难。

    做下入赘程家的决定,又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

    他不由想起第一次见沈昼的情景。

    高中校庆,他和韩宇组了个小乐队表演吉他弹唱。最后一次彩排,他去后台想换只麦架。结果刚走几步,发现道具间门口被围的水泄不通——好多女生正对着里面叽叽喳喳咬耳朵。

    “道具间这么火爆吗?”他问韩宇。

    “不是道具火爆,是人火爆,”韩宇扬扬下巴,“喏,你校草位置最大的威胁在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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