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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毕竟我也不是什么还处于叛逆期,事事都需要家长监管着的十五六小毛孩儿了。我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也有自己果断的坚持。所以但凡哪一天我真的决定要跟洛闻摊牌说我喜欢他了,也一定是我深思熟虑过,觉得那就是我表白的最佳时机了的时候,而不是脑子一热,或者是被粉丝们说的那些骗得晕晕乎乎的产物。只是就算我告白了也不一定会成功,所以你暂时不必这么未雨绸缪。”

    “而假设如果某一天,我和洛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我俩也会权衡好事业和爱情的关系,考虑好到底何者更重要。是要一起为了事业一辈子隐瞒大众呢,还是要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公开,做一个无愧于心的坦诚偶像——尽管选择后者的结果,或许就是永久的失业和粉丝们没有尽头的失望与谩骂,但我个人或许还是会倾向于选择它。”

    “至于梦想,我记得很久之前我就说过,当偶像其实是我的临时起意,并不是什么从小到大累积了多少多少年的梦想,甚至如果最开始的面试接连失败了的话,我当时可能也就放弃这事地去找寻别的可以暂时离开家的借口了。”

    “同理,如果哪天我真的因为恋爱失格,或者是因为谈了个同性所以有悖大众看法地当不了偶像了的话,我好像也不会太失望,最多只会觉得有一点对不起那些一直支持我,期待着看我爬到娱乐圈顶峰的粉丝。”毕竟喜欢的人是我自己挑的,所以喜欢他的风险也得我自己担。”

    “只不过就算哪天我真的在圈子里混不下去了,我好像也还有很多别的事情可以去做。例如找人一起搭伙创个业,或者是用这几年的积蓄租个店做点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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