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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必自己费脑筋了。

    “好,成交!期限呢?一年?”霍圳说完自我否定:“不行,一年时间太短了,不够我排兵布阵。”

    “三年。”秦珩说。

    霍圳犹豫了一会儿,抬头盯着秦珩,问他:“三年后就离婚?”

    秦珩敢提出这个期限是因为他知道,霍圳在国外有个暗恋对象,三年后对方回国,霍圳就会对他展开追求,在他死之前,霍圳与那位不得不说的故事都出了十几个版本了。

    秦珩不确定他们是否有在一起,但他能肯定是,霍圳非常喜欢那个人,曾经为了他抛下一笔大生意飞到国外,就因为对方受了一点小伤。

    那时候江宇斐还拿这件事来考校他,问他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况,是选择生意还是选择爱人,秦珩那时候多喜欢江宇斐啊,当然选择后者,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讽刺。

    “好,就三年,合同我回去拟一份,既然是一场交易,还是走正规程序,书面留痕比较好。”

    “没问题,那就这么说定了,霍先生不会一觉醒来就反悔吧?”

    霍圳将他手里的空杯子接过来,问他:“怎么不叫我哥哥了?”

    秦珩开玩笑说:“哈,等咱们领了证,让我叫你老公都行。”

    霍圳盯着他的笑容愣了几秒,随后摇摇头,“最好别,我怕我会当真,你这个人说话一直是这样的吗?”

    “什么样?”

    “什么话都敢说,口无遮拦。”

    秦珩自我反省了一下,发现今天晚上确实有点浪了,他很久没这样胡言乱语过了,人红了以后,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尤其在公众面前,有时候一句很平常的话都会被大众解读成各种意思,久而久之,他也就不那么爱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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