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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片区内治安的公事儿,这个钱我给你。”他说罢放下手机,抱着手臂,刮了刮下巴,颇有点为难的样子,“说起来还真是不好办呀,想把他给请走可太难了… …”

    我心里马上就有点不太高兴了。

    第二十一章 (1)

    我对汪宁不太高兴,原因实则有两点:一来是他那个跟我“公私分明”的态度,一顿家常便饭的钱都要算给我,这让我觉得生疏见外,换句话说,我把他当成自己人,招到家里来吃我爸妈亲手做的饭,他却跟我算饭钱,这真是比社区里的居民跟我还客套,我可谢谢他呀!由此推导出第二点,他对天朗也是公事公办的态度,他把“让刘天朗离开本社区,以确保其他居民的安全”这事儿当做一个派出所的常规工作来办呢——这不对吗?说起来这也没什么不对的,他是警察,他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这件事情,但我不是这样,不仅仅是刘天朗,我对谁都不这样,社区里面,特别是我自己的网格里面,谁家有事儿,我都跟着着急;谁家孩子考上好学校我都跟着高兴;上个星期山水佳园一个每天下午都在门口晒太阳的爷爷,晒着晒着人中风了,我也跟着他们家的孙男娣女一起忙活送他住院的事情,晚上去我姥姥家抱着她呆了很久。说到底就是我这个人总是对人,特别是弱者产生同情心,但是显然汪宁对天朗的态度跟我不一样,他把天朗看作成一个难题,他对她并没有同情。

    好像是为了把我对他的这个判断更加砸实,眼前的这个家伙刮了刮下巴,自言自语道:“哎呀,刘天朗这是较上劲了,可拿他怎么办呢?”

    我看着他:“是他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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