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
“叔叔,您……您别啊……”
孟蝶止不住的咽口水,像是一只在荒原上垂死的猎狗,口渴难耐,找不到水源,只能不停的吞咽自己的口水,但是咽下去的全部都是空气,因为嘴巴已经干旱的快要裂开那般,大概身体里的水分都已经变成汗液从他的额头,后背和四肢流了出来,浸湿了衣服。
除非是准备好接受死亡,否则就算是世界上生性最乐观的人,也根本抵挡不了内心对于死亡的恐惧。
“叔叔,您听我说……”
孟蝶爬到伍恒宇的面前,抬起双手,仰起头睁大双眼看着伍恒宇,虽然天气寒凉,但是脸颊两边的汗水像是瀑布一样,往下面流淌,甚至弄湿了孟蝶胸前的衬衫,衬衫紧紧的贴在身前,凑近一点可以看得见里面的肌肤。
“叔叔,虽然俗话说‘父债子偿’,家父辜负您是他的不对,所以您迁怒于我,也没什么不对,是我自己的活该,我就不该生在他们家!我知道错了,叔叔……但是,这个感情的事情真的不能强求,叔叔您这么优秀,一定能找到更好的伴侣,何必成天想着那个老渣男呢!……”
孟蝶还没有说完,伍恒宇突然抓着孟蝶的右手,缓缓的有力的、不容拒绝的从自己的膝盖上面拿下来。
“叔叔,您就放过侄儿吧……”
孟蝶的指腹紧紧的扣在伍恒宇的膝盖上,就像是快要掉下悬崖的人,在快要坠落之前,想要扣住能触碰到的最后一颗石子。
“小蝶,叔叔不喜欢你这样,你要像启兰一样,像你父亲一样,不惧生死,充满男子气概才好。”
孟蝶哭笑不得,他不信假设今天是自己亲爹孟启兰被人拿这个指着脑袋,真的会比自己要镇定,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人不是贪生怕死,何必又偏要分个高低贵贱出来。
孟蝶越是这样,伍恒宇似乎更加不喜欢他了,像是加速了伍恒宇决心送他归西的旅程。
孟蝶看见伍恒宇举起手上的武器,黑暗中传来咔嚓一声,不用想孟蝶也知道是什么声音,很快自己的就要成为和千千万万死去的人一样,变成一具了无生气的尸体,冰冷的躺在潮湿的土地上,任由千万虫蚁细菌把自己彻底的吞噬,吞噬自己的美貌无双的容颜,还有柔软的修长的身体。
“乖侄儿,叔叔会给你一个痛快的。”
孟蝶捂着自己的脸蛋,一切好像已成定局,他跪了下来,抬起双手,低下脑袋,脆弱又坚强的捂着自己的脸蛋,说话的语气一点都不再可怜兮兮,大概认定了自己下面要面临的死局,声音变得无比沉闷,像是真正的认命的将死之人,反而勇敢起来。
“叔叔如果您怜惜侄儿的话,请给我留个全尸。”
“叔叔当然怜惜你。”
伍恒宇拿起qz抵在孟蝶的太阳穴上面大约板寸的地方,那是可以直接粉碎大脑的位置,看来伍恒宇是真的打算给孟蝶一个痛快了。
一点都没有折磨自己,打算痛痛快快的送自己的归西,孟蝶在想自己是不是该感谢伍恒宇呢。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在冰冷的武器抵到大脑上的一瞬间,孟蝶脑袋的已经彻底变成一片空白,像是下起了大雪的天地,白茫茫的,一望无际,他在自己的脑海里,看见自己慢慢的往远处走去,慢慢的走,大雪很快就覆盖了自己的脚印,模模糊糊已经看不清自己的背影。
“叔叔,您这事儿做的可不地道啊。”
就在孟蝶在脑海里幻想自己宛如纯洁的天使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慢慢幻灭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男人说话的声音,打破了这静谧的气氛。
孟蝶放下双手,抬起头,突然头顶的灯光全部都亮了起来,像是点亮了整片天空一般,孟蝶抬起头环视四周,这才发现四周围了一圈人,一股难以形容的羞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