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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自己已经习惯了这里,没办法适应外面的生活,而且,我觉得关我十五年不冤枉。”

    读到这里,林薇不禁觉得奇怪,吃官司的人大多会觉得自己是被冤枉了,就算真的做错了事,也会有许多的不得已,更何况是胡凯这样的情况。那个时候,胡凯入狱的消息是陈效告诉她的,她一直以为胡凯之所以认罪,是赖至成的安排,威逼或者利诱,只为了让何齐摆脱麻烦。所以,在她的想象当中,胡凯应该怨气冲天才对,也正因为怨,才两次拒绝见她,现在看起来,却是完全想错了。

    “我记得那一年是二十七岁吧,”胡凯继续写下去,“已经升上了经理位子,十分得意,穿的戴的,什么都要最好,吃的玩的只求上档次,预支公司备用金七十万,三张信用卡欠二十五万,每月的薪水外加销售提成,也只够最低还款部分,一边还,一边消费,欠费的余额加起来总是在一百万上下,只会多出来,永远不会见少。但那个时候,真是一点都不着急,心里总是想,这点钱算什么,再过个一年半载,收入上一个台阶,随时都可以还清。活儿干的得心应手,也是真心喜欢,没什么枯燥的案头工作,只要成天到处social就行了。Social?很久没有这样夹着英文讲话,倒有点不习惯。那年三月五号,我记得很清楚,一是因为学雷锋,二是因为自以为交了好运,跟着老板去吃饭,认识了香港来的高层。你现在在华善堂任职,那个人相信你也认识,就是赖至成。”

    ☆、75.第十六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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