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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丫鬟还好,伺候郡主得力,郡主也不会真让她们受了重伤。但有些小丫鬟,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前几日,就有一个粗使丫鬟,在院门口被那狼咬了,一时情急,踢了一脚。”

    听到这里,晋恪的心剧烈地砰砰跳起来。

    她坐在榻上,手用力地握在案上,目光炯炯,盼着他能说出来一个好结局。

    但侍卫无知无觉:“从没有人敢动郡主的白狼。她动了怒,把那丫鬟绑在院子里,先用鞭子抽了那丫鬟,抽得满身血。”

    “然后,郡主拿着新鲜血肉往那丫鬟身上扔,让白狼去咬、去吃。”

    曾经抱过晋恪的柔软又温暖的身躯。

    心心念念想赎身,给妹妹一个天天有肉吃的好日子的丰竹。

    被绑在寒夜里,鲜血淋漓。

    晋恪喉咙哽住,一股股热气往脑袋上冲。

    侍卫没再说别的,安安静静跪在地上。

    晋恪勉强让自己定住,哑声问:“那丫鬟……后来呢?”

    侍卫摇头:“时间太短了,属下没找到。”

    “但是听闻,白日里白狼吃的颇多。所以只是撕咬那丫鬟,但全尸大抵还是留下了。”

    晋恪闭上眼。

    再次睁眼时,已经冷硬下来。

    “把那狼处理了。”她平静地说。

    侍卫抬头,欲言又止。

    “说。”

    侍卫又开了口:“属下今日探查到,京中贵人多有饲养野物的爱好。”

    猫啊,狗啊,鸟啊,普通人都能养。

    贵人们养起来,也只能攀比下猫狗的毛发瞳色,显不出太大不同来。

    也不知从谁开始,贵人们开始热衷野物了。

    狼尚算是普通的,若是能在家里养狮虎,才算是厉害的。

    在府里养个狮子,既显得自己身份尊重,又显得自己志趣不同寻常。

    至于被咬死的仆从,那自然是和贵人无关的事情。

    也有贵人,为了保持野物的凶性,时常把人送进围栏里。

    若晋恪只是晋恪,她不会管这种事。

    毕竟,只是几个下人而已,碍不着她的天下。

    但她不只是晋恪。

    她曾经当过几天的丰梅,被丰竹揽在怀里入睡,吃过丰竹偷偷得来的点心。

    她当过小丫鬟,见过她们的小愿望。

    攒够钱赎身。

    和相好的小厮成婚,生个良籍的孩子。

    买个铺子,天天都能吃上一块肉。

    这天下,有千千万万个丰竹和其华。

    她们许是能好好活着,也许会哪天犯了错,被主子发卖。

    但丰竹什么都没做错,她不应该只是因为护了自己妹妹一下,就死在了畜生口里。

    就算处置了康乐那里的雪团,还有瑞亲王世子手里的黄金缕,还有将军府里的湍风。

    他们拿着自己的狮虎攀比,在外人看来体面又高贵,爪下却埋着数十人的骨肉鲜血。

    侍卫低着头,声音越来越轻:“贵人们的野物,嘴里大多有人命……”

    晋恪听不下去了。

    这是京城。

    京城的风气传到其他地方,就是晋国的风气。

    贵人们养野物,富人们跟风,是不是也要养一养?

    都有野物,是不是就要比一比谁的野物更凶猛?

    她拿定了主意:“康乐那边的狼,你先别动。”

    由上而始的恶习,就由上而始地终结。

    康乐此后再度进宫。

    她仍然是一张天真又善良的脸,说着软乎乎的话,小心翼翼地哄姑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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